米德利街三大帮,实质上统治着这附近十多个街区,阿姆拉斯的金威帮又是三个帮派中实力最强的。
阿姆拉斯能打,智商也不弱,他服过兵役,曾经上过战场,知道纪律的重要性。
金威帮之所以能在短短三年之内从一个小帮派变成大帮派,就是靠着他从就业培训班里学到那套管理办法。
他甚至还知道通过分享利益的办法联合了另两个帮派一起经营生意,因为如果三帮混战,他能赢也是惨胜,而且他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赢。
这个城市,总有一天会在我的权力之下!
这是阿姆拉斯的梦想。
他也是少有的理解法律是什么玩意的混混,所以很早就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坚决投资律师这种人。
他喜欢看《教父》,虽然他不喜欢意大利人,但好的东西就应该学。
只不过,看看手底下这几百个大大小小的混混们,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没钱就去抢钱,动不动被抓进去,让阿姆拉斯总是心惊肉跳这些人哪天会把他干过的那些大事给供出来。
在街上抢二十五块,捅死几个人,阿姆拉斯觉得这样的来钱太慢,更像是混混们的一种低端本能,真正的混混流氓,都是西装笔挺举着杯子谈着千万美元这样的生意,他们的地盘在华尔街,在华盛顿。
金威夜总会在米德利街的一头,占地不小,地面四层,地下有两层,四面都有出口,南面是一排修车铺,专门处理捡来的车子改装。
这里的生意总是很好,但主要是非裔的客人,其中还有不少混出名堂或是没混出名堂的歌手,球星,其他什么的运动员。
他们也会带来不少女伴,让她们感受下米德利街最奢华的夜总会。
虽然外表这就是一栋老楼,但内部改造相当不错。声色犬马,纸醉金迷,都不足以形容这里的奢华。
每一天,这里的营业额会超过百万美元,但只有一小部分才会交税,这里的地下室,还有个秘密的赌场。
每天晚上,总是兄弟们的狂欢夜,就像是万圣节一样,留在夜总会里的人主要是维持纪律,更多的人在外面各个街区游走。
二楼有一排半开的包间座位,当中的一个坐着阿姆拉斯和几个小弟,他翘着脚,身前放着一杯血红的葡萄酒:“还没有找到他们三个?”
一个小弟摇头:“电话打不通,全都是关机。开走的那车子定位装置也坏了,不知道在哪!”
阿姆拉斯拿起杯子一口喝干里头的酒,把杯子重重一放:“他们家呢?”
“说没回家!”
奥巴马律师下午就已经电话通知他人被弄出来了,但到现在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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