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桑和小拉斯到达警局时,金威帮的律师奥巴马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他坐在车里,头发打理成一堆小小的螺丝,戴着黑框眼睛,西装领带,很斯文的样子,左手上戴着一块价值不菲的瑞士手表,金光灿灿。
哈桑认得那部车,他把车子停到边上:“嘿,奥巴马律师,你怎么在这里,丹斯呢?”
奥巴马忍着心中的鄙夷:“我正要进去接他,不过知道你们过来,我就先等你们。”
“需要我们一起进去?”小拉斯探过头问道。
奥巴马看着这两个穿着黑背心满是纹身链子耳环一个不缺的家伙:“我要说的就是你们别进去。而且你们别在这,走远点。”
“为什么?好吧,我知道,你怕我们闹事,”哈桑耸耸肩,看看前面警所的标志,“我们现在车里很干净。只有水果刀。”
“不管怎么说,别进去,一会打电话你们再过来,去转几圈吧!”奥巴马走下车,他西装笔挺,手里拿着个黑色公文包,脚上的皮鞋光可鉴人。
“打扮得真律师!”小拉斯嘿嘿笑道,奥巴马捞过他两次,金威帮所有人只要进去了,基本就是他在运作整个法律事务,捞人,保释,减刑,等等。
“我本来就是律师!”奥巴马骄傲地说道,“你们走吧!别让警察盯上。这边上全是警车。”
哈桑不屑地呸了一口,自从那年兄弟们加州举事之后,那些白皮肤的条子就不敢随便拦自己的车子了。
不过,奥巴马作为律师,帮里的法律大腿,他的话还是听的好。
一踩油门,车子开走,正好去弄点东西吃。
看着车子轰然开走,奥巴马面无表情向着警所大门而去。
他接到的电话是把丹斯弄出来,这次的情况连保释金都不需要付。
但他从阿姆拉斯那里可以得到一笔钱,每小时三百美元。
作为律师,有固定的大客户是非常重要的,你得给客户创造价值。
阿姆拉斯已经表示过,他也喜欢看马里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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