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出山
依莎贝拉慌得跳了起来,吃吃的说:“对不起,弄脏了您的东西,我不是有意的。”
罗格的笑容和煦如春风:“没关系,送给你好了。这一个多月来,若是没有了你,埃特可要苦得多了。”
女孩儿一脸的惊喜:“您,您认识埃特先生?”
“是啊,不只认识,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呢。”胖子顿了顿,四下打量了一番这个院落,每一丝细节都未曾放过。小院虽然简陋,却布置得淡雅天然,连罗格这等俗物,也觉身心一阵清静。罗格柔声对女孩儿道:“我可以见见你的爷爷吗?”
女孩儿有些迟疑,低声道:“爷爷。。。。。现在正在气头上呢。”
罗格道:“不要紧,我只是想见见他老人家而已。倒是埃特那里,你还是先过去看一眼吧,熟悉一下环境,也好工作了。”
“可是爷爷那里怎么办?”
“这个啊,我会帮你和他解释的,放心吧!啊,对了,你爷爷的病需要什么药,都可以埃特说的。药钱就算你的奖金好了。”
“可是,那些药好贵啊!”
“所以,你要好好的干啊!”胖子笑得狼尾巴乱晃。
“我一定会的!”女孩儿用力的点头,随后欢快的走了。
罗格看看日头已经有些偏西,那老头还闷坐在屋里生气,于是哈哈一笑,一脚踢开大门,钻进了房内。
老头怒雷般的声音立刻响起来:“你是什么人!进来连敲门都不会吗?!啊,原来是位贵族大人。俺这小老头的乡下院子不欢迎阁下!免得污了阁下的鞋,我赔不起!”
罗格嘻皮笑脸的打量着房间里。屋子非常小,放了一张上下的床辅,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就挤得满满的了。另有一个小门,看上去是个厨房。胖子自已拉过了一张椅子,坐在了老头对面。还顺手抄起老人面前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品了起来。
老头脸色由红变紫,若不是看罗格是个贵族,早就拿东西摔他出去了。
胖子眯着眼睛,对着老头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就是色狼看剥光了的羔羊,也没这么仔细法。一时之间,房间里静得出奇,只听见老头风箱一样的喘气声。
“雾幻大师!”胖子轻轻的一声听在老人的耳里却如同炸雷一样,惊得他跳了起来,茶壶也带落了下来。
罗格轻哼一声,宛如空中存在一只看不见的手一般,那茶壶轻盈的在空中翻了个身,又回到了桌上。
房间里又静了片刻。
“您在怕什么?”胖子有些讽刺的道。
老头重重的坐下,刹那间好象老了好几岁。“雾幻,雾幻。唉,已经十几年没人提过这个名字了。雾幻大师早已经死了。你们这些贵族们逼得雾幻家破人亡,就是他还活着,也决不会再为贵族出一分力。您要是没别的事,还请回吧。老头年纪大了,也没多少日子好活了,最后的时候,就是盼个清静罢了。”
“哼,这老头好生可恶,先把所有的路全部堵死了。”罗格愤愤的想,“我偏不让你如意!”
胖子眼睛一转,抄起小茶壶观察了起来。过得片刻,摇了摇头,“唉,什么如雾似幻,都是浪得虚名罢了。光看这茶壶,就知道十多年市井生活,雾幻的双眼,早就被污水淤泥给涂了。看来我是白来了,倒还不如去公国画苑,找几个艺术方面的权威帮忙呢。”
老头勃然大怒,喝道:“你这俗不可耐的小子又懂得什么叫品味了!快把茶壶给我放下了!别怪老头我把你打出去!”
这等狠话,罗格自是不信。欧打贵族罪名可是可大可小的,罗格也不点破此点。胖子双眼一翻,望向天空,不屑的哼了一声,道:“我就是什么都不懂,也知道这个艺字,讲究的是鬼斧神工,巧夺天工。艺术大家们,不在环境清幽的佳境创作,难道能在这污水满地,臭气薰天的地方找到灵感不成?画些雕些什么?大妈打孩子图不成?”
老头气得发抖,道:“艺之一道,求的是自然,讲的是神韵!这每一刀下去,莫不要顺乎自然,切合天道,不多一分,不少一毫,恰到好处。一刀落处,其神自现。天下万事万物莫不是自然,这污水中也有大学问,小儿啼哭也能启灵思。岂是你们这些只懂得黄金珠玉的贵族能够了解的?!”
“哦?”罗格来了兴致,虚心道:“这倒从未听过,还要请教。”
老头盛怒之中,只求训得这小子心服口服,让他知道,艺术二字,博大精深,其中别有天地,那些沽名钓誉的艺术权威们,不过是骗骗罗格这种俗人罢了。这一番说教,老人直讲得口沫横飞,指手画脚,一直到天色已黑,还是意犹末尽。当中早不知喝了几壶茶水润喉了。
院门开启的声音传来,随后是依莎贝拉甜甜的声音:“爷爷!我回来了。”屋内二人这才醒觉,静了下来。老头是余兴未尽,罗格是苦尽甘来。
胖子站起身来,道了声再会。又哼了一声,小声道:“你讲了这么半天,我是没懂多少。你要是真的精深渊博,怎么会给我讲不明白?光是自己知道,却不能传道授业,这大师二字嘛,哼哼,哼哼。”老头怒极,正欲理论,罗格却扬长而去。
第二天清晨,胖子又出现在雾幻的小院之中,正遇上依莎贝拉眼睛红红的走出门来。罗格立刻问道:“出什么事了?埃特欺负你了不成?”
女孩儿泪水险些又掉了下来,轻轻的道:“爷爷说什么也不肯吃药,说是宁死不吃贵族的东西。还狠狠的骂了我一顿。呜呜。”
胖子也是大怒,道:“你尽管去干活,这老东。。。老。。。老先生自有我来对付!”女孩儿应声出门去了。
此番对付雾幻,众贵族们可是费了不少心机。佛朗哥艺术天份最高,却首先被涮了下来。理由是他艺术品味再高,也高不过雾幻去。这老头性子古怪,还能把他放在眼里?至于伦斯,埃特是坚决反对的,当然五大三粗的埃特也不合适出面。老头看到贵族勾引自己孙女,还不把他剁来吃了?只有凯特和罗格看起来象个好人,又只有罗格能够随机应变,强词夺理,信口开河,不落俗套。
想来以流氓手段,对付古怪老头,应该最是对路不过。
一如昨日,罗格踢门进屋。老头正待大骂,一见是他,精神一振,就又待说教一番。没想到罗格抢先发难:“我原本敬你年纪虚活了几岁,没想到还如小孩子一样的脾气!依莎贝拉辛苦做事,赚钱买药,有何不对?你倒是把药泼了,好威风啊,怎么只对小女孩儿使啊?”
“哼,你又懂得什么,我是宁死不碰那些贵族的肮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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