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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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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伦斯,去挑一件配得上的这件盔甲的披风,要最好的!金!你后天要把这件甲弄好!!我看不到盔甲你就没有酒喝!!对了,这件甲就叫蓝水晶战甲,当然,名字还是先不要刻了,客人想起什么名字,你就刻什么名字!一个字十个金币。”

    金嘟囔着抬着甲走下楼去,在良心和麦酒之间终于选择了后者。嘴里骂的却是:“吸血鬼!!食人的猪!!守财奴!人形的老龙!!”

    罗格只坚持卖高质高价的产品,理由非常充分:“能买得起这些装备的主,都不在乎钱!只要东西好,不在乎多点少点的。什么样的人是我们最好的主顾??不是那些有钱且识货的冒险者,而是那些有钱没处花的贵族公子哥,对,就是伦斯那样的。不要动手啊!不赚他们的钱赚谁的钱?所以我们不卖对的,只卖贵的。”

    其次在于罗格所有的盔甲都非常注重外观装饰及一些不实用的噱头。比如这件蓝水晶战甲,重量极轻,仅相当于一件重型皮甲的份量,物理防御和魔法防御效果都不错,是件魔法甲中的精品。可那个照明术,融合之后作用仅是使这件魔法盔甲具有了半透明的水晶效果,光芒更加柔和诱人,却半点实用效果也没有。至于佛朗哥设计的那些装饰,除了增加重量之外也对作战没有任何帮助。不过罗格却说:“这件甲一看就知道是圣骑士们该穿的。它是卖给真正的圣骑士的吗?当然不。有哪个圣骑士会穿这个?我们要卖的是那些想成为圣骑士的大贵族的公子们,你指望他们会真正到哪个危险的洞窟去冒险吗?他们只会穿着去打猎!所以式样和品味更加重要,要让他们在无知的少女面前象个英雄。战神之锤不准备成为大军火商,而是要变成象紫天使珠宝、香格里拉温泉那样的贵族名牌。”

    众人听了无言。从此吸血鬼罗格的外号不胫而走。

    “战神之锤”生意迅速的火暴起来,一个月来虽然只卖出了一把骑士长剑,一支骑士战枪,以及一套骑士重甲,(这是费斯的全部产能了)

    却不光收回了最初投资的一万金币成本,还赚了三千金币。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静静流淌着的帕斯河上,宽阔的河面镀上了一层鳞鳞的金色。一队盔甲鲜明的斧枪骑士正悠闲的沿着河边巡逻,为首的骑士身着墨绿色的胸甲,其余的则是土黄色的法尔堡骑士团制式骑兵胸甲。

    墨绿甲胄的骑士正是凯特,那件甲就是让他得意了很久的黑精灵骑士半身甲,是在黑精灵的血中浸泡后,又加持了护盾魔法后制成的,各种防御力都很优秀,特别是对黑暗系的法术有特效。凯特到了法尔堡后,骑士团长温宁顿勋爵对他很照顾,让他率领游击骑兵小队。一队法尔堡游击骑兵有五十至六十个骑兵,而本来以凯特小队长的身分,至多只能带领二十个骑兵。游击骑兵介于重装骑兵和轻骑兵之间,一般穿半身胸甲,武器选择多为刺砍两宜的斧枪,所以也常被称为斧枪骑兵。游击骑兵一般在法尔堡周围三百里左右巡游,每次出动要在野外独立生存一周左右,巡逻时遇到小队的盗贼和魔兽就聚而歼之,遇到大队敌人则回堡报讯。不过法尔堡已经几十年未遇战事,游击骑兵更多成为对骑兵的一种训练。

    自到法尔堡二个月以来,这是凯特第三次率领游骑兵小队出动了。阳光明媚,河面上飘着几只渔舟,时时有渔歌传来。河边是绿油油的田野,远处的魔域森林也显得宁静详和。凯特心旷神怡,这简直就是旅游嘛,惟一美中不足的是盗贼团的影子也没见到一个,到处一片太平盛世的景象。凯特算算出来也有五天了,挥挥手,喊了一声:“兄弟们,收队了!”一队斧枪骑士纷纷掉头,向法尔堡晃晃当当的走去。

    法尔保骑士团共有7000人,其中2000骑兵,4000步兵,还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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