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尼·斯塔克极不情愿地睁开了惺忪的睡眼,眼皮子几乎就像是用胶水黏上去的一样沉重。他听到好像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他大脑有些不清醒,浑身震痛不止,腰部几乎痛得直不起来,呼吸也颇为吃力。
“怎么?已经早上了么?”他迷迷糊糊地说,引来了一片男人的笑声。
托尼终于睁开了眼睛。他发现这里并不是他那个开阔得夸张的卧室,而是一个四壁由青砖砌成的房间,头顶吊着忽闪忽灭的白炽灯。几名年轻男子分别把守在房间的两扇门边,而他们的头儿正带着浅浅的笑意盯着托尼。
这家伙明显是这帮人的头目。他穿着风格明显不一样的白色西装,领带是深沉的黑色。他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样子,面色红润,油顺的金发使他看起来分外精神。
托尼又花了数秒的功夫确定了自己不认得这个家伙,外加他现在似乎被反绑在一张木椅上。
“我想我昨晚肯定是宿醉了。”托尼晃了晃脑袋,“好吧好吧你们赢了,钱直接问小辣椒要,他是我的秘书。哦记得提醒我回去的时候一定得把我的保镖主任炒了。”
男人回头给了房间里其他人使了个眼色:“让我和‘尊敬’的斯塔克先生单独聊聊。”
他故意把“尊敬”这两个字咬得很重,话里透着浓浓的嘲讽。
托尼看着那些黑西装一个个退了出去,只留下眼前这个明显是头儿的家伙,不由得嘟哝:“不好意思,我们见过么?”
“伟大的托尼·斯塔克的生活中过客无数,大多都不过是渺小的虫子而已,当然不会费心去记住。”男人嘲讽地说道,“当然也不会记得1999年,在瑞士的那个晚上。”
“不好意思,我早饭吃了什么一般都记不住。不过虽然我记不清她长什么样了,但你明显不是二十年前某个晚上陪我睡觉的摩登女郎......哦等等,你是她老公么?”
男人皱了皱眉头。
“我的名字是阿尔德里奇·基里安。”男人终于开始失去耐心了。
“你说的就好像是尼克松一样理应人人都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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