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诟病。若是刺杀失败了,那么等待他们又是什么?
“来人,送王太守上路!”李明咬了咬牙,王肃和王元姬他还是很感兴趣的,只可惜这件事情,必须要有人承担代价。
“悔不当初……”王朗叹了口气,被亲卫架了出去,不多时就有亲卫把他脑袋带回。
“按照太守的身份厚葬!”李明叹了口气,王元姬算是没了。
刘繇和他的家眷倒是有好好看顾,得知王朗已经被杀,他自然也能意识到这个结果。派人暗杀麾下的郡守,尤其李明和王御还没有举起反旗的情况下,那么他就不占理。
第二天,当他看到李明和王御依然过来拜会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是清算的时候。
“先前的许诺现在依然有效!”刘繇给出了价码,“李明为别驾从事,而王御为治中从事。刘某自知难逃一死,恳请日曜放过我的家眷……”
“可以,不过前五年,必须要在会稽郡居住,五年后,我自然还他们自由!”李明点了点头,并且开出了自己的价码。
刘繇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五年的软禁也不是不能接受,关键李明承诺给刘繇三个儿子(刘基、刘铄和刘尚)足够的学习环境,甚至可以进入会稽书院就读。承诺这五年,会每月定期给予他们生活费用,至少可以让他们做到衣食无忧。
见状刘繇还有什么好说,只能乖乖当这个傀儡,在宛陵正式上任扬州刺史不说,正式任命李明为别驾从事,王御为治中从事,直接垄断了一二三号职位。
与此同时,李明对外宣布,王朗密谋杀害大汉郡守,事败伏诛。至于丹阳郡的郡守职位,李明任命了荀表来担任。荀表在郡主簿的职位上,已经对郡守的工作非常熟悉,本来是打算用来取代郡丞的顾言,不过担任一方郡守,也未尝不可。
刘繇上任后,更是确定扬州新的治所,从寿春改为诸暨县,这当然是李明的意思。或者说,是李明和下属们讨论的结果。
丹阳郡的守军,几乎第一时间带着刺史的命令,来到各个关隘进行宣布。大部分选择投降,少数选择抵抗的,也在黄忠和徐晃的讨伐下,迅速击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