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
叶青殊走近朝二人屈膝行礼,“父亲、母亲”。
支氏忙命玉兰搬了锦凳来,叶青殊挨着支氏坐下,伸手拿走她手中的绣绷,“母亲,不要总是做这些东西,伤眼睛”。
“是给你长姐做的,”支氏说着顿了顿,目光放空,“我不知道我能为你们做什么,不过就是绣几朵花,做几件衣裳”。
“母亲不需要为我们做什么,阿殊和长姐都长大了,母亲只要等着我们孝顺就好”。
“是啊,你们都长大了——”
而我,已经错过了你们的成长,错过了你们需要我的时候——
叶守义瞪了叶青殊一眼,笑道,“阿殊才九岁,还不过一个黄毛丫头,哪里能算长大了?就是灵姐儿也不过才十三岁,更何况不论她们多大了,甚至嫁人生子了,也还是我们的女儿,在我们面前就是小孩子”。
支氏又是一叹,勉强笑了笑,“刚刚睡的可好?这一个月来在外祖家可好?”
叶青殊便看了眼叶守义,叶守义咳了咳,起身,“你们母女俩说贴心话,我便不打扰了,去书房看会书”。
叶守义走后,叶青殊便挑着在支国公府的趣事说了几件,又将衡阳郡主送来的请帖拿给支氏瞧,“衡阳郡主邀我和长姐后天去长公主府赏菊吃蟹”。
支氏一眼瞧见衡阳郡主的字,眉头就皱了皱,忍不住开口道,“永乐长公主当年一手狂草写的行云流水,这位衡阳郡主只怕是极为骄纵的,八岁了,字竟写成这副模样”。
大萧繁盛百年,文风极盛,闺阁女儿有才者比比皆是,京中闺秀几乎个个写的一手好字,毕竟闺中来往总有要亲自动手写字以示尊重的时候。
好字就是好门面,稍有见识的父母都会要求女儿练字,尊贵如永乐长公主也不例外,放养如叶青殊小时候也曾被叶守义逼着练过几年字。
衡阳郡主这般的,的确少见。
叶青殊笑了笑,“衡阳郡主字虽写的不好看,性子却是极好的,和阿殊很是投缘”。
支氏知道叶青殊几乎没有玩得来的闺中好友,听她这么说,便放下了衡阳郡主或许十分骄纵的事。
“既是如此,你便好好与郡主相处,小时候的情分不比寻常,该当好生珍惜才是,玉兰,去取一些小女孩儿的玩意,我来挑上几件给灵姐儿和阿殊送给郡主,对了,衣裳、首饰也要再裁上几件才好,正好去颍川也用得上”。
“这一季的八套秋衣,我还有好几套没上身,想来长姐也是,倒是尽够了,只出门在外难免有不方便的时候,这样,舅母也替我裁了八套秋衣,我便不用添了”。
“长姐与宜姐儿一人添上四套,父亲和母亲一人添上六套,首饰呢,母亲明日便带着我们姐妹几个去一趟珍宝斋,按着喜欢的挑上一些,也不必拘着几件,总是要喜欢就好”。
支氏对这些琐事并不精通,听叶青殊这么说了,便点了点头。
“还有榆哥儿,不如一起裁上四套衣裳,再遣管事采买些适合小公子们佩戴的发冠玉佩之物,出门在外,总不能失了父亲的体面”。
支氏点头,“你虑的很周全,就按你说的办”。
叶青殊提起叶青榆时其实心中颇有些忐忑,也早预备好了应对支氏不同反应的方法,不想支氏却一点多余的反应都没有,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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