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十三章 抽丝(上)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华却没有价值的东西,吹嘘炫耀,得意洋洋,却是早忘了早年的血海深仇啊。”

    在脑海中一一回想过这些话语,殷河独自一人骑着马走在这片荒原上,远方的地平线无穷无尽,似乎可以延伸到这个世界的尽头。有那么一刻,当万道金光从空中洒落并让天上云霞染上金光时,也会让纵马奔驰的男儿心中生出一抹豪情。

    小时候,曾经借着家族名声站到了圣城高墙上向外眺望大荒原的殷河,在心里曾有过这样的梦想。

    想这样一直跑向远方,想就这样跑到世界的尽头,想去看一看,广袤无边的大荒原外,是不是还有更大更奇妙的世界?

    有史以来,无论是人族还是荒族,都从来没有走出过这片荒原世界。

    ※※※

    梦想终究只是梦想,是小时候的向往期盼,是长大后的心血来潮,是偶然想起时的美好,是眼前现实中的无奈然后抛之脑后。

    殷河收回远眺的目光,看着身前的路继续前行。

    身为一个巡逻兵,孤身一人行走在冷漠且危险的大荒原上,没有圣城巍峨城墙的保护,没有同伴人族的支援,就变成是一件异常危险的事情。

    他所走的路线是最安全的,既避开了强大白马部落的地盘,也游走在几个小部落的缝隙间,避免和他们发生冲突。不过在这片荒原上,还是有很多其他的危险,除了形形色色危险的物种猛兽,其中最可怕的就是荒盗。

    荒盗现在看起来已经像是整个大荒原上的毒瘤了,不止是人族,就连像白马部落这样的强大富庶部落都十分讨厌这些人。

    荒盗无恶不作,暴虐成性,以抢掠为生。在最早的时候,荒盗其实是那些被人族击败的荒人所组成的组织,他们结合在一起,向大荒原和祖先发誓,对人族要以血还血,要血腥报复,然后集结成队重新出发,和人类死战到底。

    这样做的结果是,荒盗他们确实杀害了不少人,同时也触怒了人族高层,在天神教巫师的帮助下,人族派出军队碾压了他们,杀死了很多很多人。

    只是,在大荒原上最不值钱的永远都是荒人的性命,他们就像是野草,一波接着一波,热血被砍出,溅洒在原野,又养育了下一代的种子。

    渐渐的,荒盗日子很难过了;渐渐的,他们发现自己并非英雄,甚至还有部落讨厌他们;渐渐的,荒盗将抢掠的对象转移到了同族人的身上,然后他们发现荒族的人比人族更好抢!

    这真是一个悲伤、尴尬而又无可奈何的发现。

    荒盗为祸甚烈,荼毒荒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