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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黄毛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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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不少药石,我特意来体会体会。”

    揽红倚翠是青楼不是药铺。

    青楼里的药石,那可都是拿来助兴的。

    宁绾扶额,唐煜是如何一本正经说出这些胡话的。

    不会是那天晚上在屋顶上待得久了,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了吧?

    那她可就罪孽深重了。

    “揽红倚翠没有药石,走走走,一道儿回去了。”宁绾走下台阶,拽着唐煜的胳膊往前走。

    唐煜抿着嘴笑,任由宁绾把他拽得东倒西歪。

    走到集市上,看见卖鹦鹉的,宁绾不自觉走近。

    她不喜欢猫啊狗的,就是喜欢人云亦云的鹦鹉,一看见就挪不动步。

    “二位公子瞧瞧,这鹦鹉可是了不得。”卖鹦鹉的老翁洋洋自得的指着最上方那只笼子里的鹦鹉。

    这只鹦鹉和其他鹦鹉不一样,其他鹦鹉是绿毛,这只鹦鹉是红毛,其他鹦鹉头顶一撮红毛,这只鹦鹉要顶一撮黄毛。

    两只眼睛圆溜溜的,眼珠子骨碌碌转,可是乖巧又机灵。

    “来,给爷笑一个。”唐煜将手指头伸进笼子里,打算摸一摸红毛鹦鹉头顶上的那撮黄毛。

    不料那鹦鹉脑袋一偏,整个身子扑过来,一口啄在唐煜指腹上,骂骂咧咧道,

    “来来来,你先给爷笑一个。”

    唐煜抱着被啄得通红的指腹,扬起了另一只手,作势要打。

    那鹦鹉晃晃圆圆的小脑袋,眼珠子转了两下,尖声道,

    “不准打不准打。”

    这小东西有趣。

    唐煜放下手,笑了起来。

    宁绾也喜欢极了,可喜欢是一回事,喂养又是另一回事,她天生就不是养鹦鹉的料。

    前世养过一只,好像是她八岁那年养的,不过,在她的悉心照料下,那只鹦鹉不到一个月就死了。

    她这双手,不敢再祸害第二只了。

    看出宁绾不买的态度,老翁忙道,

    “二位公子,这可是泰安国的鹦鹉,是鹦鹉中最聪明的了,今天刚送到的。要不是手头紧张,那是要自己留着的,二位公子要是喜欢,那就买下吧。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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