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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银元(第一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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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是昂西塞姻银币,您看它的外表极为精美,他采用统一的铸造标准,就像你们的制钱一样,它的成色形制标准,而且图案精美,携带方便,所以在欧洲,只有少数的几种银币,不需要考虑成色等问题,直接在各国流通……”

    在史密斯解释的时候,朱明忠只是看着这几枚银元,有一些银元看起来不仅外形不圆,而且表面看起来也不够精美,拿起其中一枚看起来模样倒是颇为精美的银币,朱明忠笑着问道。

    “威利,你有什么想法?”

    不用猜,朱明忠都能猜测出他的想法,他恐怕是想制造银币。

    “银币!”

    看着朱明忠,史密斯继续说道。

    “来到中国之后,我发现你们使用的银两作为记银的单位,而银两除了重量又有成色的差别,而且因为市民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的都是重量一钱左右的散碎银子,所以即便是军饷局发出的军饷,也会被钱庄剪碎,作为散碎银子,而政府收税时,又需要将碎银收回,然后重新铸造,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反复增加的火耗,对于市民来说却是一种负担……”

    听史密斯提到“火耗”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半年多的他,自然很清楚,“火耗”起于明代万历年间,原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清初的官员沿用了这种做法。而且“火耗”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数倍于正赋。

    既便是现在,在江北同样也没有废除“火耗”,只不过,现在是直接将“火耗”加以规范化征收与使用。并作为财政收入上交国库。因此衙署特意规定“火耗”附加税为正税的15%,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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