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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宗史•苗侗篇•育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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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氏宗史•苗侗篇•育公传》

    育公者,阿音之祖。

    其先世为峒主,因悉盐道入黔捷径,乃为贩负,每于盘鳌溪购丝盐,避税入黔,以为生计。

    民国间,诸匪盘踞,公父携刃械往来诸寨间,得号“悬天鹞子”,多与匪交,至论昆仲。

    人畏其途若蛇蝎,而公父故无恙。

    亦收诸匪赃私,货以分成。侗寨赖公父得活,诸匪亦赖公父得存,为相生也。

    公少即壮,从父习内家苗拳,飞灵精捷。度山越水,似步闲庭。

    或有较拳,然莫有能当。

    早六岁时,曾与父携资货过悍匪李二毛子寨,李二毛子沥酒三筒,以难之。

    公举筒立尽,李二毛子方讶其壮,旋呕,实未足饮。

    诸匪皆笑,李二毛子独爱其智。

    留公于寨,遣其父,日授技,以待父归。

    公术益进。

    公豪侠自任,峒民但有忧患,未敢求父,皆白公,公视若己任,好义急公,其年虽幼,然峒民钦服。

    新朝立,诸匪消弭,盐道改辙,峒仅以农事为营,日贫。

    即长,父没,峒人共推公,立为主。

    公乃年蓄五猪,遇节腌之,然至亲者亦不得食,留为侗寨缓急之用。

    闲则入山为猎,以敷私用。

    峒猎有山规,故千年寻狩,而鸟兽不绝。

    新朝欲获皮张,麝香诸物,建猎队,闻公技捷,纳入伍。

    然欲求穷竭,虽孕幼皆杀之,忤山规,公大不豫。

    乡以公怠,开批斗会责之。

    公怒,掷凳击乡长,至血流,众莫敢制,公乃扬长而返。

    或欲治其罪,然悬天崖猿攀鸟渡,亦有不达,其途可畏。又公为少数之族,有政策。事遂寝。

    公无事,但务农,习武,寻猎而已,不复出山,越三十年。

    李家沟何长生,猎户也,偶至寨后深林,为蛇所伤。

    公女救之,因定情,合期私会。

    公知之,以长生汉人,设阵,谓之曰:“英雄虎女,不得烦伺麂麋。欲得吾女,先入吾阵。”

    长生习五通拳,亦悍,鼓勇而进,得入闺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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