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在港台剧里,就会穿起“污点证人”的马甲,甚至连牢都不用坐。
前两种显然不符合这位自首者的心态,那么第三种呢?
难道他知道什么线索?是来交易的?
这理由太牵强。
这些念头不过电光火石之间,明辉压根没有时间细想,她和小白一样,急于去见见这位嫌疑人。
黑包公带着二组的警员去走访目击者勘察现场了,只留下了明辉和小白,询问自首者的重担看来只能落在两个新人身上了。
嫌疑人看起来只有20多岁,穿着一件大大的黑色羽绒服。
协警安排他坐进小会议室,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直到明辉和小白进屋,协警才收回探究的目光,退了出去。
“姓名。”明辉开口道。
“卢春杰。”
答话时,卢春杰的眼睛向门口瞟了一下,注意到明辉发现了他的小动作,又收回了目光。
明辉又道:“你参与枪击事件了?”
“嗯,开枪的就是我。”
“为什么对两名刑警下手?”
“因为,他们是’自己人’,却做了出格的事儿,老板要清理门户。”
“你说什么?!”
明辉一下窜了起来。
对方的话说得不甚清楚,可是明辉已经猜到,有阴谋!有人在抹黑闫儒玉和吴错!
卢春杰被她吓了一跳,却还继续道:“真的!”
怎么答?说在私下里调查旧案?
违规也就罢了,自从两人发现自己和金子多被窃听了,再加上记者笔记里的“内鬼”二字——他们根本不敢相信曾经并肩作战的同伴。
这两人一走,重案一组只剩下资历尚浅的明辉和小白。
两人哪里应付过这样的情况。好在案子移交给了二组——也就是黑包公那一组,明辉和小白协助调查。
因为两组合作破过案,明辉和小白与黑包公倒不陌生,心里很快就有了着落。
就在两人翻看案发当天的监控,看到眼睛干涩地点完了一整瓶眼药水时,一个出人意料的大好消息突然传来。
嫌犯自首了!
是的,参与灭口闫儒玉和吴错的一名嫌犯来自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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