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熟记最优答案,这件事就能过关了。”
说着话,秦守如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摸出了几沓A4纸,“这是我能想到的所有问题,答案是我和律师一起按照能说得通的逻辑总结的,你们先看看,有什么不妥的咱们当场改。
其实那天闫哥已经把现场的逻辑说得很清楚,关键有两点,第一,是楚子涵把明辉推进桶里的,明辉在防卫过程中失手把他也带了下去,这在法律上完全可以往正当防卫上靠,加之楚子涵罪大恶极,不大容易博得同情,这一点问题不大。
第二,有一名受害者的死是因为明辉的正当防卫,即便有防卫过当的嫌疑——我咨询过律师,律师的解释是这样的:
正当防卫有几个条件: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显然,前两条都是符合的,问题就在于第三条。
如果明辉是个普通人,那么第三条也不会有问题,可她是一名正在调查此案的刑警,她对受害人负有一定的保护义务,对她的要求自然就比对普通人高一些。
那么,因为防卫而导致对方死亡,这就说不过去……”
闫儒玉插话道:“我不赞成这种认命的说法。
如果明辉是为了破案而潜入犯罪窝点,可以说她还负有保护其他受害者的义务,可她是被凶手劫走的,在凶手劫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变成一名受害者了。
做为受害者,首要任务是什么?当然是保障自己的安全——我认为每个人从小都应该受到这样的教育,
她做了保障自己安全的事,这就是对的。
而那些试图给她加上什么狗屁责任的人,有种他们自己去当时的情境下试试。
既让自己全身而退,又保护了其余受害者的英雄固然值得尊敬,可是,如果只保障到了自己的安全,也已经做得很不错,不该被道德绑架。”
秦守如拍手指了一下闫儒玉,“闫哥的做法就是很好的示范,大家要表达的意思虽然一致,目标也都是保下明辉,但一定要有不同的态度,这样才不会被看出来提前对词。
接下来我要说的内容也很重要,请大家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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