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牧出现在餐厅众人面前时,连陈老头都下意识的停止了每天早上的例行洗脑,小伙伴们更是瞠目结舌,脸上写满了惊讶。
实在是李牧有点太特立独行,这段时间李牧每天都躲在麦克那里,其他的这些“小朋友们”几乎都已经忘记了李牧的存在,现在看到李牧突然出现在餐厅里,小朋友们很有种“这人怎么还没死”的惊讶。
已经打定了主意要脱离这个劳什子“代表团”的李牧,也不怎么在乎旁人的目光,为了摆脱那令人烦躁的长袍,李牧找麦克要了几件衣服,自己下手改了改,虽然并不怎么适合,针脚也有点稀疏,但总算是李牧勉强可以接受的样式。
现在的李牧已经去掉头上那个该死的绷带,类似毛寸的发型还是很精神,李牧上身穿了件从麦克那里搜刮来的白色圆领亚麻衬衫,衬衫的下摆塞在一条藏青色的牛仔裤里,脚上穿着一双带钢钉的皮靴,靴筒的长度一直包住了脚踝。
最引人注意的是李牧腰间的皮带,这条差不多有四指宽的深棕色牛皮腰带外面是一圈同样用牛皮缝制成的弹囊,里面塞满了黄橙橙的子弹,一支柯尔特1872年式单动手抢就塞在腰间的快拔枪套里,乳白色的枪柄很吸引眼球,长达210毫米的枪管更是时刻提醒着所有人:别惹我——
骑兵型号的枪管还是有点长,如果是一支陆军型号或者民用型号,李牧的“拔枪术”会更快,说不定能压缩到0.2到0.3之间。
也已经很不错了,要是在脖子上系一条红色三角围巾,然后再戴一顶宽檐折边毛毡牛仔帽,李牧就是个活脱脱的牛仔。
这样的打扮坐在一群大辫子长跑马褂的小孩之间,真是突兀的不要不要的。
“你、你、你——”陈老头你了半天,恶狠狠的扔下一句“不成体统”,然后拂袖而去。
小伙伴们的反应更是惊骇,当李牧坐下的时候,李牧两侧的小孩们几乎是见了鬼一样飞快的跳到一边,仿佛和李牧离得稍微近一点,就会沾染到李牧身上的晦气一样。
对面的人没跑,因为坐在李牧对面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