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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鬼子的愤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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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

    其第一个步骤就是削弱国民政府对河北、察哈尔、北平、天津的控制。

    5月29日,鬼子借口国民政府援助义勇军孙永勤部进入滦东“非武装区”破坏《塘沽协定》。

    加上天津日租界,两个汉奸报社社长被暗杀事件。

    向国民政府提出华北统治权的无理要求,并调关东军入关进行威胁。

    国民政府继续妥协退让。

    于6月10日颁布“敦睦邦交令”严禁一切排日反日言论行为。

    对于鬼子“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何应钦提交的“觉书”及附带事项。

    何应钦复函承诺:“接受日方全部条件”。

    其内容包括:

    取消河北省和平津两市的国民党党部;撤退驻河北省的所有东北军、中央军和宪兵第三团;撤换河北省主席、平津两市市长;取缔一切排日抗日团体和活动等。

    这就是臭名昭著的《何梅协定》。

    在此前后,鬼子关东军司令官南次郎,借察哈尔张北地区中国军队拘留日本特务一事。

    指令关东军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向国民政府进行要挟。

    并调动军队屯驻察省边界,派飞机到北平上空示威。

    察哈尔省代主席秦德纯,奉命与土肥原贤二进行谈判。

    于6月27日以双方换文形式达成所谓的《秦土协定》:

    中国方面担保日本人今后在察省自由往来无阻;取消察省境内的国民党党部;成立察东非武装区,第二十九军自该地区撤退;察省主席宋哲元撤职等。

    如此这般,使得冀察两省主权大部丧失,华北门户大开!

    基于这样的“丰硕成果”,小鬼子继而采取第二步骤——策动华北五省(冀、察、绥、晋、鲁)“自治”运动。

    以“建立一个在日本领导下,同‘满洲国’有密切关系的特殊区域”。

    10月,鬼子内阁会议通过了广田外相的“对华三政策”和“鼓励华北自治案”。

    10月23日,鬼子煽动香河、昌平、武清等县汉奸地主武装占领香河县城,组织临时维持会。

    11月25日,小鬼子唆使国民政府河北省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汉奸殷汝耕。

    在通县宣布,冀东22县“脱离中央自治”,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后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而此时的南京国民政府呢?

    既不乐见华北自治,又摄于鬼子的武力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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