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静谧的夜晚,石屋子里面亮堂堂的,鲸油蜡烛要比猪油灯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烛焰不断地将扑火的飞蛾烧死,太宰就这样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着飞蛾找死的过程。
云琅受不了飞蛾烧焦的味道,恨恨的将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间顿时就黑暗了很多。
自从太宰发现云琅是一个可靠地继承人之后,他的智商就在不断地降低中……
沉默,发愣的时间比云琅初来的时候还要多,现在,已经是云琅在决定两人一天要干什么事情,不干什么事情,他已经非常习惯的接受了。
或许,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来就习惯于接受命令而不习惯于发号施令。
用徐夫人制作的匕首来削简牍自然是一种浪费,不过,云琅已经有了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之后,无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云琅习惯性用最好的,这也是后世人的一个特点,他们早就被层出不群的新的发明,新的创新弄得眼花缭乱,永远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这非常的了不起。
“你该睡觉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记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旧不睡觉,没了飞蛾可看,他就无聊的盯着云琅看,看的云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边上温热的鹿奶,一口喝干之后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云琅想去阳陵县去看看,来到大汉这么久,他还对大汉这个国家没有任何的现实感觉。
他所知道的都是从简牍记录与太宰的诉说中得来的,这可能很不客观,至少,太宰的话就带有强烈的大秦视角。
长安城是宫城,其中皇宫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其余如驻军以及中枢的各种衙门又占去了剩余的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店铺与客栈,民居很少,所谓冠盖满京华指的就是大朝会时候的壮观场面。
在长安城的周边零星的散落着四五座卫星城,阳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华的一座。
阳陵之所以最繁华,主要原因就在于这里是刘彻父亲刘启的墓地。
刘启的坟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后变成了一座最繁华的县城。
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产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县城实在是不算什么。
云琅说要走,实际上还不能立刻出发,无论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体恢复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两天,告别了太宰与老虎,就独自背上背包出发了。
这一次,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从弩弓到长剑,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钩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就是头发很短,不用布条扎住就会散开。
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
“万事小心!”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老虎走了。
云琅没有马,从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带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羽林会发疯的,皇帝行在,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是羽林的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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