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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3章 ADR(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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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上市?”普莱姆基有些懵,不明白张晨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话题。

    张晨微笑道:“普莱姆基先生,您应当已经知道,除了Matrix,我还是所罗门美邦的董事和火种源资本的董事长。而火种源资本旗下也有可以提供IPO服务的考伊斯基金,如果你想要赴美上市,我可以为ipro提供全方位的协助。”

    既然双方早有合作意向,ipro对张晨自然做了相当程度的信息搜集,很清楚张晨现在所拥有的金融影响力。但赴美上市?这个消息也太突然了点。

    普莱姆基沉吟良久:“,ipro早在五年前,已经在BSE(孟买股票交易所)完成了IPO,现在是印度的上市企业,我们并不准备从印度退市,转而去美国注册。”

    如果在美国上市,公司的注册地必须在美国,这是一条无法铁律,的注册地在孟买,实际运营地在班加罗尔,普莱姆基不可能为了一个赴美上市的花头,既修改注册地,又从孟买股票交易所退市,损失太大了。

    张晨笑了笑:“不需要退市,如果赴美上市,我们完全可以采用ADR(美国存托凭证)的模式。事实上,现在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基本都是采取ADR模式增强自己的融资能力。”

    “ADR?”普莱姆基可不是什么土包子,他虽然因为父亲的去世中断了在斯坦福的学业,但多年的商海打拼,尤其是在孟买上市的过程让他对资本市场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

    “ADR的要求更加复杂,费用更高。而且,ipro的融资需求目前来说并不强烈,坦白说,ipro目前没有ADR的打算。”普莱姆基坦然道。

    事实上,几乎所有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都要通过ADR的方式进行,这也是为了规避美国证券法。

    美国证券法规定,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注册地必须在美国。美国是全世界最大的金融市场,所有融资需求强烈的公司,如果不能再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无疑会大大影响其融资能力。

    也正因如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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