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最能直接体现经济建设成果的,就是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发展水平。
很多人都有一种误区,认为发展房地产=高房价=原罪。
但似乎每个人都忘了,在福利分房年代华夏城市人口的住房条件是什么样子。
像张国强苏文锦夫妇之前的这种住房条件,其实还不算最差的,能从单位分到一个面积还不算小的两室一厅,一家三代人住在一起也算勉勉强强。
但张国强和苏文锦毕竟都是高工,本身已经是他们这个年龄中的精英,城市中大量普通工人直到二十一世纪初仍旧居住在大杂院之中,一家三代住在十平方米的平房中毫不罕见。
不止滨城,包括京都、沪市、渝州、蓉城。。。几乎华夏每一个有点规模的城市,普通城市人口的住房条件都亟待解决。
否则后世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棚户区改造?
最初的住房商品化改革,其原意就是为了解决老百姓住房困难的问题。福利分房在华夏实行了三四十年,已经暴露出很多弊端。
行政效率低下、基层权力寻租、房屋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林林总总,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了。
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后,从客观角度上说,是真的改善了华夏相当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城市人口的居住条件,实现了最初目的。而住房商品化之所以被妖魔化,其实也只有两个原因:一、住房商品化推高了房价,而房价又推高了消费,构成实质性的通货膨胀,影响了老百姓的实际利益。二、不患寡而患不均。
但实际上,这两点没有一点是住房商品化造成的,真正推高房价的,并不是住房商品化,而是土地财政。房地产是暴利行业没错,但其暴利是指可以使用大量资金杠杆为自己谋利,在杠杆的撬动下,单个项目30%的利润对比其实际投入资金就是百分之百甚至更高的回报率。
地产公司开发项目,一个项目完整的开发周期大概三年左右,单项目平均利润率百分之三十,也就是说,年利润率只有10%,这样看来,地产利润还高吗?
即使把这百分之十的利润都减下去,房地产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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