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就到了前面。
哪知方正清本能地闭上眼睛。
因为他的瞳孔里面已无限放大这只麻雀的身影。
敏锐的反应能力迫使他本能地快速地闭上眼睛。
如果是一只普通麻雀的角喙,对方正清的眼睛有可能没有什么伤害。
但碰上林风这只超级变态,超级妖孽的小麻雀,一只金属尖喙就能破开坚硬无比的啤酒瓶。
血肉之躯岂能与玻璃瓶相比。
而相比之下,人类的眼皮及眼珠那是整个血肉之躯中最为脆弱不堪的器官。
可林风就是要盯着这最脆弱的器官下嘴。
因为最脆弱的地方,也是人们最心痛的地方。
毫无悬念。
他得手了。
只听到方正清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声,双手紧紧捂着右眼,一股殷红鲜血从他指缝间流出来,流在雪白的衬衫上面,极是怵目心惊。
很显然,林风已在他的右眼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血洞。
至于眼珠,也几乎算是报废了。
“那只麻雀,那只该死的麻雀,竟然对方少发起进攻。苗苗,你快下来,快拨打120,快叫救护车来,还要打110,叫警察来抓那只该死的麻雀。”
此时此刻,王平平吓得魂飞魄散,语无伦次。
方正清那强大到可怕的背景她是知道的。
现在方正清在她的地盘上,并且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遭遇不测,她想自已肯定难以逃脱干系。
人家分分钟钟都能弄死自已上百次。
可是当警察一来,她若说是一只麻雀啄瞎方正清的眼睛。
警察会相信她的话吗。
说句不好听的,连她自已也不相信麻雀会啄瞎人的眼睛。
可是,刚才她亲眼所见,又不得不相信。
所以当时之计,就是报警,叫救护车,同时进行,两手准备。
林风已飞上枝头,乐不可支。
他在自已羽毛上拭擦着金钢尖喙。
得心报仇的兴奋让他感到体内热血沸腾。他才不管方正清的下场将是如何,也不管王平平是否会受牵连
当然,如果有人要伤害苗苗,他一定会杀死对方,用尽一切手段杀死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