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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 所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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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在现代。

    “威~武~”

    升堂的声音把沈乔的思绪拉回来了。

    她呼了口气,全神贯注地盯着堂上,内心里希望沧澜县的县太爷就算不是包拯至少也不要乱来。

    沧澜县的县令姓何,是个满肚子油水,一张大饼脸,白白胖胖的中年人。

    他头顶着“明镜高悬”的匾额,很没形象地靠着案台,看着堂上的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述说着周氏的罪状。

    那中年男子正是布庄的老板,他没有请状师,而是自己陈述着。

    周氏跪着,低头不语。

    “犯妇周氏,可认罪?”

    何县令听完陈述之后便直接问道。

    沈乔在外听得直皱眉头。

    虽然她在看到这县老爷的面目的时候还提醒着自己不能看表面,可现实是,这就是个昏庸的狗官嘛!

    “大人,民妇冤枉啊!”

    周氏磕头,大喊道。

    虽然她对自己能够洗脱罪名一点都不抱希望,但像这样直接问罪,她也是不能承认的。

    何县令点了点头,看向一边的布庄老板,道:“冯老板,疑犯并不认罪,你可有证据指控他?”

    冯老板点点头,道:“大人,小民店里的伙计都能作证,他们亲眼所见,是周氏杀死了店里的掌柜的,凶器之前也被捕快兄弟搜了出来。”

    何县令道:“传证人。”

    然后又看向左边站着的县衙的捕头,捕头立马呈上了一块像砚台般的东西。

    证人一共来了三个,都是当时在店里的伙计。

    他们每人说的都是一样的,都是周氏跟掌柜的因为价钱没有谈妥,然后吵了起来,周氏一时气愤,跑到柜台里面,拿起来柜台上的砚台,砸死了掌柜的。

    沈乔一听,完全明白了。

    这肯定是布庄店所设的局,只是不知道为何会杀掉掌柜的。

    何县令听后,拿起砚台,道:“犯妇周氏,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何要说的,画押吧!”

    说着,何县令惊堂木一拍,就准备定案了。

    只是,人群里却不约而同地响起了两声轻笑,一个男子的一个女子的,都很好听。

    “何人喧哗?”

    何县令恼怒,这沧澜县的刁民咋就越来越多啦?

    大堂之上也敢大声喧哗?

    是自己的官威不够?

    哎,怪不得迟迟得不到升迁的调令。

    两声笑又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

    沈乔和顾煊都惊讶地看向对方。

    “大胆刁民!来人,给我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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