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在现代。
“威~武~”
升堂的声音把沈乔的思绪拉回来了。
她呼了口气,全神贯注地盯着堂上,内心里希望沧澜县的县太爷就算不是包拯至少也不要乱来。
沧澜县的县令姓何,是个满肚子油水,一张大饼脸,白白胖胖的中年人。
他头顶着“明镜高悬”的匾额,很没形象地靠着案台,看着堂上的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述说着周氏的罪状。
那中年男子正是布庄的老板,他没有请状师,而是自己陈述着。
周氏跪着,低头不语。
“犯妇周氏,可认罪?”
何县令听完陈述之后便直接问道。
沈乔在外听得直皱眉头。
虽然她在看到这县老爷的面目的时候还提醒着自己不能看表面,可现实是,这就是个昏庸的狗官嘛!
“大人,民妇冤枉啊!”
周氏磕头,大喊道。
虽然她对自己能够洗脱罪名一点都不抱希望,但像这样直接问罪,她也是不能承认的。
何县令点了点头,看向一边的布庄老板,道:“冯老板,疑犯并不认罪,你可有证据指控他?”
冯老板点点头,道:“大人,小民店里的伙计都能作证,他们亲眼所见,是周氏杀死了店里的掌柜的,凶器之前也被捕快兄弟搜了出来。”
何县令道:“传证人。”
然后又看向左边站着的县衙的捕头,捕头立马呈上了一块像砚台般的东西。
证人一共来了三个,都是当时在店里的伙计。
他们每人说的都是一样的,都是周氏跟掌柜的因为价钱没有谈妥,然后吵了起来,周氏一时气愤,跑到柜台里面,拿起来柜台上的砚台,砸死了掌柜的。
沈乔一听,完全明白了。
这肯定是布庄店所设的局,只是不知道为何会杀掉掌柜的。
何县令听后,拿起砚台,道:“犯妇周氏,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何要说的,画押吧!”
说着,何县令惊堂木一拍,就准备定案了。
只是,人群里却不约而同地响起了两声轻笑,一个男子的一个女子的,都很好听。
“何人喧哗?”
何县令恼怒,这沧澜县的刁民咋就越来越多啦?
大堂之上也敢大声喧哗?
是自己的官威不够?
哎,怪不得迟迟得不到升迁的调令。
两声笑又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
沈乔和顾煊都惊讶地看向对方。
“大胆刁民!来人,给我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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