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十九章 花仙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正统的精灵可是一个全民皆兵的种族,精灵村落里有着成群的魔法师与神射手,没有任何一名冒险者,敢于在森林中招惹这些难缠的精灵。

    原来如此,雷明点点头,大概明白这些盗贼的来历了。

    显然,这是一群专门蹲点捕捉花仙子的职业盗贼,在捕捉到了一只花仙子之后,这些盗贼便从森林中,退了出来,只是回程的途中,看见了雷明这里的火光,便暗自潜行了过来。

    后面的事情,差不多就都可以猜到了。

    这群潜行过来的盗贼,原本应该是打算阴雷明他们一把,顺便做这一票的,只是没想到食人魔的鼻子那么灵敏,可以闻到他们的体味,大吃一惊的盗贼们,这才想着退走。

    只是想毫无痕迹的退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能慢慢走路。

    这就给了雷明机会,施展魔法,将他们的隐身给破掉,最终将其中的两名盗贼斩杀当场。

    这群盗贼,估计是太过顺风顺水了,胆子也是越来越大,看见雷明这么一伙人,居然一点害怕的情绪都没有,反而想着把雷明他们都做了,这才引火烧身,给自己引来了祸端。

    话说,当盗贼的,胆子一般都比较大。

    这倒也是啊,没那个心理素质,恐怕也当不成盗贼!

    看着黄金笼子中的花仙子,雷明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可是个烫手的山芋啊,该怎么解决呢?

    雷明要是能够去人类的世界,这事倒也不麻烦了,大可将花仙子卖给人类,还卖出一个好价钱。

    但问题是,他暂时还去不了人类的世界,那么这只花仙子,便只能留在手中了。

    可这玩意留在手中就是一个祸害啊,他的部落,距离迷梦森林太近了,万一被精灵族发现,他养着一只花仙子,恐怕会招致精灵族的疯狂报复的。

    既然不能卖钱,那么对于雷明而言,花仙子其实一无是处。

    既然如此,不如放了她。

    雷明的眼睛习惯性的眯了起来,放是可以放,但就这么没有好处的放掉了,他可不干。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