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小辉今年二十二岁,只上过小学的他从小就喜欢古惑仔类型的电影,幻想有朝一日能像那些黑帮老大一样打出男人的血性,收服一帮自己的小弟,坐拥四五条街后逢人就被称呼声大哥。
在左小辉小学毕业的时候,他顺从了自己父亲的意思进到了文新社。在那一天,左小辉看到了今生为之奋斗的目标,他看到了东哥。那时的杜亥东前后跟随二三十个小弟,煞是威风八面。在幼小的心里,左小辉觉得自己就是为混黑道而生的,而影响他的,是混混出身的父亲,左小辉的父亲是跟随杜亥东多年的马仔。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才十来岁的左小辉刚进到文新社后看到的不是那些热血澎湃的铜锣湾事件,而是整日的睡觉抽烟打牌泡妞,后来他才知道,杜亥东洗白了。不过一心认为自己能混到出人头地的左小辉并没有沮丧,而是很快的融入小混混当中,作为了文新社只领工资而没有任何付出的蛀虫之一。
时间这东西真的很操蛋,那些什么什么坐在教室里的学生天天喊时间过得慢,但是左小辉一回首才发现如今十年已经过去。‘十年’,是一首他很喜欢的歌,但是左小辉不时在深夜回想自己的这十年,发现每天睡觉抽烟打牌泡妞外,剩下的便是等东哥发每一个月的工资,到那时,他们可以集体去嫖。
十年下来,左小辉的父亲没有指责他的儿子一句话,哪怕左小辉长至肩膀的金发,耳朵处四五个大洞吊着两个耳环,他父亲认为这才是一个混混该有的样子,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涅。
领了十年工资,十年比港城当年最低工资高两成的工资。但是这么久下来,左小辉发现自己还是买不起一件像样的衣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些钱去舀了。不过管他呢,反正每一个月如行尸走肉的把工资领了就是,管它如何没的,管家里的那老头吃的是酸菜黑米,喝的是兑水白酒。
没了当初刚加入文新社的豪气向往,只求过一天算一天,左小辉这批人待在公司中唯一的用处就是起到另类保安的作用,这么多年下来,文新社只发生过一起盗窃事件,而那两个盗窃者被文新社的‘保安’请到一间狭小的房间做客两天,出来之时,一人死在了房间内,一人走在大街上由于精神恍惚而出了车祸。
这应该是一种不同于那些老家伙那年代的黑道,左小辉有时觉得这样的生活很不错,不愁吃不愁穿,没人敢看不起自--走在大街上别人都是惧怕自己的离得远远的◇小辉很看不起那些街头混混,没工资舀,还有天天风吹日晒,实在是没前途。
早上七点,周围写字楼的那些该死的白领他妈的抢钱啊,一大早扰人清梦的就来上班了◇小辉嘴里骂咧一声,港城如今天亮得早,有些公司实行的早七午三的上班慕,不是说睡不睡懒觉的问题,而是白领会生活。
下午三点下班之后就是到酒吧happy,然后深夜一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睡觉,早上七点于公司睡觉到十二点,再上班三个小时数着点数下班,很正常的工作生活慕◇小辉嘴里骂骂咧咧这些人比自己还要颓靡,不过心中又隐隐的有些羡慕。
‘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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