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大的在腰际悬挂锦衣腰牌,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还在藏头露尾的用斗笠掩饰的时候,那些同僚已经在用铁血在江湖中闯下了诺大的名头与荣誉。
这份荣誉的背后,是一位位同僚和上官的尸体堆积出来的,没有人能想想的出他们有多么热爱活着,可他们还是前赴后继的慷慨赴死,就为了锦衣卫的崛起。
回首想想自己从进入江湖以来行走的每一步,刘牧都觉得可笑。自以为是的影藏身形,莫名被追杀,如果不是今晚恰巧碰到同去徐家刺探的顾巧言,自己还不知道自己还是在用密探的思维在江湖中活着,他的所作所为完全不像那些同僚们更让指挥使大人放心。自己不缺乏勇气,也不缺乏对锦衣卫的热爱,可是自己在做什么?
这一夜刘牧房间的灯烛就没有灭过,他在思考接下来自己怎么去行走,或者说是会不会穿上飞鱼服招摇的打马行走在江湖中。冬日的夜晚很漫长,有足够时间思考的刘牧没有注意到,鸡已经打鸣了,楼下开门的声音惊醒了沉思的他,长出一口气后几下退下了身上的玄衣,表情庄重的开始穿上了飞鱼服,细心地束发,一丝不苟的扯平了飞鱼服上的褶皱,锦衣腰牌悬挂在腰际,背起刀匣推开门走了出去。
店小二铁蛋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衣服,天才刚刚放亮,客栈的大堂里还是有些昏暗,可是华丽的飞鱼服还是很清晰的映入了他的眼里,正在羡慕之际,却听到那位客官走进道:“麻烦小二哥帮在下把马牵过来,有劳了!“
明显是江湖人打扮,可是嘴里确客气的要命,虽然刘牧说的客气,可面无表情还是让店小二心头一紧,赶忙躬身做礼道:“不麻烦,不麻烦,大侠可在这里稍微等一会儿,小的这就去牵马。“说完话的小二顿时向着后院的马厩跑去,一边跑一边还在沾沾自喜,自己又有了吹牛皮的资本了。能穿起那样华丽衣服的能是一般的大侠么?还有对着自己那般客气,这种是几百年难遇上的事,平日里遇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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