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过目不忘了。倒不是长得奇特,而是整体给人的印象过于特殊,只是从回春堂药店门口过了一趟,足以令阿采无法忘记。
这人浑身上下发出一阵懒散到极点的味道,散漫的眼神中透出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神情,宽大的长袍又脏又破,下摆好像还撕破了一个口子,头发乱做一团,勉强在头顶梳成一个发髻。更奇怪的是这人头上插着一根三尺长的稻草,松松夸夸的倚靠在一颗落英树上。
“这位大哥,你是从黑风镇赶过了的吗?”
听见声音,这名书生眯眼看了看,确认眼前的小萝莉是在向自己问话,说道:“姑娘,别影响生意,小生忙着呢。”
阿采实在看不出来,这位邋遢书生在忙什么,待再次看到他头上的稻草,才醒悟过来,原来这位书生在出售自己!
阿采心中一阵惊叹。
果然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自己卖自己倒是第一次看见,还卖的这么认真。
这名邋遢书生正是徐风在黑风镇客栈遇到的那位。他来仙台谋营生,一开始期望着在官吏门下找个幕僚之类的活计,被高门大院放出的狼狗撵了几次之后,就断绝了这个念头。书铺,墨司这些与文人相关的场所是他的第二选择,虽然没有撵他,哪些掌柜见了他只是疯了一样的摇头。
毫无节制的花光徐风给的银子,被房东赶了出来,袁永生干脆找了一个不用花银子的地方住下。像天下所有的乞丐都喜欢夏天一样,天气转暖也令袁永生心花怒放,东市的白玉桥下就成为袁公子新的下榻之处。
如果大夏王朝贴出告示,寻找天下间最闲散的人,那么袁永生一定排在头榜头名。
这名邋遢书生,能用眼神表达的意思就绝不说话,能用话语表达的,就绝不挪动身体,奉行尽量不说话,尽量不做事,尽量不用心的“三尽量”原则。
对世间万物了无牵挂,对人情世故更是随遇而安,甚至连自己的苦楚也不放在心上,随波逐流,任意东西。心里只是平静,只是懒散,好像要努力将自己活成一棵树,甚至活成空气,什么都没有,却又无处不在。
自己到哪里,袁永生懒得关心,想起什么就做什么,于是就有了头上插稻草的举动。这会儿正等着顾客来问呢,谁知道来的是一个小姑娘,打搅自己生意。
虽然很奇葩,却是目前关于徐风的唯一线索,阿采不愿意轻易放过。
“先生见谅,我也是从黑风镇来的,只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邋遢书生懒懒的嗯了一声。
阿采就开始形容徐风的长相,重点形容了一下徐风干净整洁的外表,又手忙脚乱的比划了一番。
那书生似睡非醒的想了一会儿,郑重的道:“小生见过此人,我们乃是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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