哽着脖子,一口咬定道:
“那当然,大多数的东西都是重一点的好点,柴和当然也不例外,这个重点的湿柴,肯定耐烧一点,挑这个有什么不对?”
芹菲张口结舌,要笑话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都提不起力气,只得伸出手,由衷建议道:
“如此说来,澜凤国确实是强大,既然如此,还请澜甜小姐另起炉灶,我们龙延国的规矩是烧干柴。”芹菲伸出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只希望她能移动到别处,也好过在这里创造熏死人的烟。
“我就要在这里,公子你评评理,哪有人这样子的。”芦荟把希望寄托在旁边烤肉的百里曜身上,他是好人,一定会帮自己。
时隔两年,又见到了他,原来走这条山路,是冥冥之中自有的安排,她这两天的辛苦是值得的。
百里曜把火上的兔子翻个身,又加了点调料,按理来说,他与这几个姑娘都没关系,应该避嫌,离他们远点。
他又是为人父的人,可以做她们几个人的长辈了,再者,出门在外没有那许多讲究。
身上的衣服看不大清本来面目的姑娘,说的一番话,他不认同,本来不想管闲事,她既然问了,他就说上一说,道:
“姑娘可以称呼我为叔叔,这位白衣姑娘的话是对的,你应该从来没有做过生柴添火的事情,不明白也是正常。”
他打开门就看见她折腾柴,最后挑了些不能着火的过来,大抵明白了,现在结果如他所想。
芦荟听了那话,也不生气,红着脸蛋,把玩着头发好奇的问:
“公子说的是,我是没有做过这些,不过我可以学的,公子能否告诉我,你的名字。”
芹菲见澜甜这样说,又看她那瑰红的脸,知道她八成看上人家了,听见旁边烤肉的人说:
“姑娘,陆瑾然……”你听过吧,他这个时候大概会说:你没有必要知道,这恰好也是我想说的。
芦荟没等百里曜说完,自以为是的答道:
“原来你叫陆瑾然呀,名字真好听。”
百里曜被误会了,也没有解释,笑笑继续烤肉,芹菲觉得这个晚上过的甚是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