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期。
就像一个很饿的大汉,手里拿着利器,怎么也不能杀死和自己同一级别,护士更高级别的人,而比自己低的人,却毫不在乎,如果想来闹事,夜夕不介意超度他。
“呵呵!就问大少之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方知传闻不如见面呀!”
“呵呵!大师之名,晨某也久仰了。”
二人的寒暄,却让东皇泰一,不太舒服,当下冷哼一声,道:“如果大少,将赤血剑归还我们天庭,想必日后的威名,会更加如雷贯耳。”
“介个嘛!”夜夕面『露』难『色』,脸上闪烁着迟疑不定『色』神『色』。
东皇泰一见状,嘴角微抽,这个晨曦到底要做什么,莫非想敲一笔不成。又道:“大少,想必知道赤血剑,在你手上,就是一件装饰品。炼化它耗时不说,还没多大的威力。因此大少,不妨归还给我们天庭。当然,大少替我们保管的这些日子,我们也不会让大少吃亏的。大少有什么要求,不妨尽管提?”
按照正常的思路,确实是的,从别人手中夺取的天降神物,难以炼化不说,还需要新主人耗费大量的时间去温养,没个上百年,您别想玩的通透。可夜夕不同啊!想必天降神物,他更在乎的是太阳真火,或许说是剑上的极品太阳真火珠,至于其他的功能,不用也罢。
可极品太阳真火珠,也不是很好的弄的,那毕竟是一件先天宝物。他总不能说,我把极品太阳真火珠拆下,把剑还给你们。与其这样,还不如霸占着不还呢?再说,他还想看看,天庭这帮人还能使出什么手段来,被人追杀的无路可逃。他真还是第一次呢?绝不会就这么罢休了。
夜夕笑着说道:“啊!声名大噪的事情,谁不想有呢?本少,还嫌自己的名声不够大呢?”
不是在谈赤血剑的事嘛!怎么又扯到名声上去了。这个晨曦真是古怪的很,怪不得人家,称他为败家子呢?这有市无价的后天至宝,又岂是名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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