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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六章 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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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祖,讲究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在权术上,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因老子是道家的创始人,所以老子又被古人称为“太上老君”。

    老子是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学家和史学家,被道教尊为教祖,世界化名人。老子思想主张“无为”,《老子》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道”为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具有“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意义。《老子》书包括大量朴素辩证法观点,如以为切事物均具有正反两面,并能由对立而转化,是为“反者道之动”,“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又以为世间事物均为“有”与“无”之统,“有、无相生”,而“无”为基础,“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他关于民众的格言有:“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的哲学思想和由他创立的道家学派,不但对国古代思想化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国2000多年来思想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关于他的身份,还有人认为他是老莱子,也是楚国人,跟孔子同时,曾著书十五篇宣传道家之用。

    老子在出函谷关前著有五千言的《老子》书,又名《道德经》或《道德真经》。《道德经》、《易经》和《论语》被认为是对国人影响最深远的三部思想巨著。

    “道法自然”是《道德经》老子思想的精华。“道”作为《道德经》最抽象的概念范畴,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动力源。“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道”与“法”在规则、常理层面有相通点,但不同于西方自然法。“法”应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证的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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