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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小饭馆,萧墨夜开着车,问着楚欢住的地方。当然,他可以一走了之,由着她自己摸索着回家。对于女人,他没什么送人回家的习惯。可是一看到她东摇西晃,差点脑袋去撞大树的样子,他竟不想就这样把她一个人扔下。
楚欢住的地方是圣景轩的职工宿舍,离小饭馆也就20分钟的车程。车上,楚欢倒还哼哼歪歪地唱着歌儿,从爱情卖卖唱到贵妃醉酒。
别说,虽然醉了,五音不全,但是歌词倒还真没唱错。
唱完了,她嘿嘿地笑着,问着开着车的他,“你会唱歌吗……咯……”她又忍不住地打了个酒嗝。
“会,可是不爱唱。”他的唇,依然是习惯性的微笑。
她眼睛眨了眨,似是听进了他的话,过了一会儿,她的眼不知怎么的,就盯上了他的手指,那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看起来真的很漂亮……很漂亮……“那……会弹琴吗?”她歪着脑袋问道。
“不会。”他回道。
她的脸上,蓦地出现了一股失望的表情,“好可惜啊……如果……咯,如果你会弹琴就好了,你的手……弹琴的话,应该很适合呢……我小时候,好羡慕那些学弹琴的同学……”她叨叨着,废话一大通,大多数话,前言不搭后语。
他听着,却不觉得反感。蓦地,他的耳边听到她软绵绵的声音,“萧……萧墨夜……你的手,可以给我摸一下吗……”
他的眼角,看到了她用着一种很渴望的目光盯着他的手。
如果楚欢是清醒的,恐怕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可是她这会儿醉着,醉了,有时候说什么,做什么,连她自己都糊里糊涂的,只是按照着一种本能地想法去说着做着。
他的脚,踩上了刹车,车子缓缓地停靠在了路边。夜色中,车厢中的灯光,令得他可以轻易地看清着她脸上每一丝的表情。
她白嫩的脸颊,还是红红的一片,视线的焦距有点不稳,黑亮的杏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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