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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向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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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搬个凳子坐在家门口晒太阳看人来人往就好了,还掏冤枉钱去电影院干嘛?

    贴近生活当然也是有好处的,合情合理的剧情更容易引发观众的共鸣,可以让他们更好地代入到被创造出来的角色中去,所以梁葆光最后还是选择了妥。弗莱迪・海默所扮演的安德鲁只是在的士撞车的时候额头碰到了前排座椅蹭破了点皮,他不顾司机的劝阻坚持离开,在规定的时间跑到了会场。这样的设置会让电影的爆点变弱,剧情结构上的起伏偏平淡,而好处是可以让观众看得很顺畅,不会觉得某一幕很刺眼。

    “跑起来,跑起来,注意自己脸上的表情。”车祸的戏结束后众人还没休息够五分钟,下一条就很快开拍了,是安德鲁穿过大街跑向演出会场的镜头。梁葆光为了玩花活在纽约市中心搞了一条长达百米的摄像机轨道,花费打量的人力物力还欠下人情债,为的只是拍摄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长镜头。

    正常的成年男子跑完一百米大概也就是十四五秒,弗莱迪・海默全力去跑的话,哪怕曼哈顿街头人多障碍多也不会超过二十秒,跟史蒂芬・斯皮尔伯格动不动就十分钟的长镜头比确实短,但长镜头的运用可不是光看长度的。梁葆光把惨烈的车祸改成了一般的撞车事故,就必须要在其他地方找补回来,所以他对这一幕的要求特别高,“海默,你的是来参加运动会的吗?你是个演员不是个短跑选手,跟你说了八百遍注意表情,重来。”

    演技总是这东西很难说清楚,无论导演也好作品本身也罢需要的都是表现力,而不是所谓的真实。现实生活中吵架的时候大家都板着脸,从来没有影视剧作品里那么丰富的表情与肢体语言,而哭的时候差别更大,常人哭起来脸歪嘴斜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而演员尤其是女演员却能哭得很好看。梁葆光对弗莱迪・海默的要求是展现安德鲁对打鼓的执着,一种类似于佛家“嗔”的状态,但他跑起来吃力撑不住表情,每次都是五十米后就崩了。

    “抱歉,我跑不动了,能休息一下再拍么?”弗莱迪・海默虽然是童星出身,但他的职业精神不错很少提要求或者耍滑头,这次是真的吃不消了才开的口。为了这个镜头他已经来来回回跑了四次一百米,一口气跑下来也许不算什么,可他是分成四次跑而且每次一都是全力冲刺。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反复冲刺是最累人的,真去找个运动员来都会累,更何况他只是个演员。

    梁葆光的脸色一沉,声音冷像是会掉冰碴子一样,“这才拍了四次就不行了,你真的准备好了做一个职业的演员么?我向来知道你们这些童星都娇贵得很,但却不知道原来快成年了还可以这么天真。”

    “如果对电影没有爱也没有敬畏,只是那它当作赚钱的工具,那你以后大可不必再接这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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