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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北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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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把胸送到了大皇子嘴边,更把私处敞开在大皇子手里,整个人软成一团水。

    大皇子哪还会客气,这身边的女人不就是用来享用的,在北酋,野地里直接苟合的多了。

    在大皇子大力伐挞下,红衣发出一声声吟哦。

    旁边的白怜早就被大皇子收用过,哪受得了这样,自解了小袄,也挨了上去。

    大皇子也不拒绝,捏捏这个的软肉,摸摸那个的肥臀,把两个女人都弄得娇喘吁吁,连连讨饶。

    车边的武士听着女人的哼叫声,都露出猥琐的笑容。

    大皇子就是强悍,跟着这样的主子,荣华富贵指日可待。而且,大皇子常把调教过的女子赐给身边的人,几个人一起,那滋味真是......

    北酋,是不同于大陈的国家,不讲礼义廉耻,更相信以武力解决一切。

    大皇子的武力和势力都是顶尖的。

    陆侍郎府。

    陆煜不用上朝,他是四品的武将。只有四品以上的文官和三品以上的武官才有面圣的机会。

    陆煜不急,他才二十岁,他相信自己能站在大陈最为尊贵的大殿里,并且很快会超过自己的父亲。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陆煜从不懈怠,除了从北酋腹地逃回身负重伤那会儿,别人早上练一个时辰,他就练一个半,两个时辰。

    虽说初冬已颇冷,陆煜却只穿了一身单衣,从城外跑马归来,还小出了一身汗。

    梳洗沐浴后,陆煜去了陆焕院子。

    昨日,陆焕跟他说,想去看看母亲。

    相比父亲,陆煜更同情母亲,她原也是家中受宠的小姐,因为看上陆侍郎,不顾家人的反对嫁了过来。

    那时,陆侍郎还不是陆侍郎,刚刚高中二甲进士,虽是贫家出来的,却天生长了一副好相貌。

    新科进士游街的时候,风度翩翩年轻俊美的他混在一群或老迈或平庸的进士中,吸引了无数少女爱慕的眼神。

    一见误终身,身为崔家最小的女儿,母亲顺风顺水地长大,纯真的只顾得上自己喜欢。

    她爱上了英俊的他,一番抗争,天之骄女的她嫁入陆家。

    只手作羹汤,她不嫌他贫苦,她照应他的寡母,怜惜他的小弟小妹。

    十多年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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