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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善恶终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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玮会因为喝谅解协议而不能违反‘禁止反言原则’(意思就是当事人在法律上不能既承认某个事实又反对这个事实),因此他必须默认这个报道。任何一个律师都不会让他签字的!”

    而在《星期五》杂志社开会的同时,麒麟经纪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在召开内部会议。

    “基本上,我们针对《星期五》杂志社的质疑已经取得了成功,我想他们目前应该在想办法止损吧?所以,我们现在应该统一下意见,我们接下来到底要怎么做?是和《星期五》杂志社和解,还是继续起诉?如果和解,我们的要求是什么?如果要起诉,我们的求偿内容是什么?”

    苏丽此时是意气风华的样子,这一周过得实在是太困难了。因为《星期五》的报道传出风声来之后,不少剧组和广告商纷纷中断了和麒麟经纪的继续谈判,这无形中让公司损失了巨大的一笔钱。苏丽现在想的就是,一要从《星期五》那边求偿到能安抚自己内心的金额;二就是要给那些听风就是雨的客户一点点惩罚,让他们知道李玮不是你想要就能要的。

    “按照以往的管理,涉及名人的毁谤罪一般的赔偿金额在100万到500万左右。由于这次是《星期五》内部的审稿不严导致如此错误的报道,我们预计法庭会再追加300万到800万的惩罚性赔偿金。但是,我相信如果我们真要拿到最高的1300万赔偿金的话,《星期五》杂志社会跟我们死磕到底。”律师这边解释道,“就算我们三审定谳,他们还是可以向最高法院以‘不得课以过高罚款’为由申请临时禁制令,于是我们还要继续打。初步估计,能在五年内结案就不错了。

    所以我们这边的建议是,和《星期五》杂志社达成不包含谅解协议的赔偿和解协议。至于对该专题作者的求偿,我们就没有立场了,将交由《星期五》杂志社去索赔了。至于对于那位爆料的女性,我们可以在刑事立案之后,附加民事赔偿诉讼。”

    “对于那名毁谤我的女性,我们在司法上有什么办法么?”李玮提问道。

    “毁谤罪分为‘永久形式毁谤’和‘短暂形式毁谤’,由于对方针对你的毁谤言论已经刊发在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上,故而属于‘永久形式毁谤’。起诉永久形式毁谤的好处在于我们只需要证明对方对你的毁谤是‘真实恶意’的,那么无需证明你受到多少损失即可起诉。

    毁谤罪如果成立的话,要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判刑。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基本上,毁谤罪属于轻罪,故而对于毁谤罪的处理不会特别严格。尤其是如果对方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或者是初犯,或者有自首情节的话,基本上就是三个月左右的管制罢了。有期徒刑是要进入监狱服刑的;拘役是在拘留所里服刑,而且每个月还有假期可以返家;管制就是限制你不能随意离开原居住地多少距离,基本是在家服刑。”

    “好吧,针对我这个案子来说的话,她大概会最后被判到什么程度?”李玮追问道。

    “其实她的行为已经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例子了,所以基本上应该会被法官量刑。但如果她又是初犯又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估计是三个月的管制,甚至还有可能得到缓刑;如果是初犯但没有自首情节,那估计是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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