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很有可能我当时就死在那里了。所以,你并不是没做什么。”说着他笑了笑,笑意清浅得近乎温柔,望着她的目光温情脉脉,“但是,我帮你,并不是为了报你的救命之恩,而是因为,我爱你。”
这话说起来荒谬,但确实是真的。
而其实在金顶山庄她闯进他的汤室之前,他就已经见过她好几回了。
巴黎也是个不算小的城市,可若要有心,他总还是能够见到她的。
第一回见她,就是在她读书的学校附近,他过去的时候,她正好下课,学生们熙来攘往,但他还是毫不费力就认出了她。
那天她穿得很简单,白T恤,海水一样深蓝的牛仔短裤,背着背包,一脚蹬在脚踏车上,一脚踩在地上,姿势悠然又潇洒地站在校门口同人说话。
明媚的阳光下,她的笑容清脆,肆意,而张扬。
他站在旁边,听到她跟人请教:“怎么才能让约会变得又浪漫又美好啊?”
被她请教的人倒很谆谆善诱,非常认真地教她:“又浪漫又美好?有很多啊,比如说,他喜欢看书,那你就也看书啊,寻个清静的地方,泡一杯清茶,晒一晒太阳,和他依偎着一起看一本书什么的。”
她闻言却是呆住:“啊!”
“怎么?”
“从来都只有书看我,我都不看书的啊。”
“……那看电影?”
她嘎嘎怪笑:“岛国的动作片么?”
话一出口,就被人揪着耳朵骂:“楚小妞你能不能有点出息!这么饥渴,你真的不怕吓跑人家吗?”
她被揪得“哎哟哎哟”地叫唤,还委屈上了,揉着耳朵辩:“不是说男人都喜欢看的么?”
教她的人再忍不住,白她一眼,蹬上车子飞快地跑了。
她“哎”了一声跟在后面,铃声摁得铃铃铃响,笑声清脆,乌黑的长发在风里飞扬,他故意上前几步,她没提防,几乎擦着他过去,长发轻轻拂过他的脸颊,隐约带着青青杏子淡淡的清香。
她回头,眉眼飞扬地笑着说了句“对不起”,很快就去得远了。
杜慕很喜欢看她笑,无忧又无虑,所以之后,心情糟糕的时候,他会不自觉地跑去她学校旁边,她看起来是真的不喜欢看书,所以也不喜欢读书,因而经常逃课看不到人影。
但去得多了,总会遇见,只是她不想见他,他也从来没有和她搭过话而已。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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