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周笙笙在更衣室待了十分钟,出神地望着镜子,慢慢地回想起了一些很久远的事。[八零电子书wWw.80txt.com]
在她两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听说母亲长得很漂亮,不堪忍受小镇的乏味生活,因此抛下了丈夫,也抛下了两岁大的女儿,从此远走高飞,杳无音信。
没有母亲的孩子是没有爱美的权利的。父亲一个人养家糊口,也不懂得女儿家爱美的心情,虽说对她很好,但若非必要,从来不会主动给她买衣服。
也许是这样家庭的孩子更早熟,周笙笙懂事得早,小小年纪就懂得不与人比吃比穿。她从小到大向父亲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花钱去镇上那家跆拳道馆学习拳脚功夫。
她学得比谁都刻苦,比谁都投入,一个动作可以翻来覆去练上几百遍。
郑寻曾经问过她:“你练那么起劲干什么?本来就不够美了,还真想变成没人要的男人婆?”
那时候她还不曾变脸,只揍了郑寻一顿,末了不屑地说:“没人要又怎么样?谁规定了女孩子就一定要找个人要?你不过就比我多了根把,哪里来那么多的优越感?”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选择练好拳脚的唯一原因,不过是为了能在面对镇上那群欺负人的小王八蛋时,有足够的本事让他们闭嘴。
事情的起因是十二岁那年的生日,父亲送了她一双红色的小皮鞋。[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那是周笙笙在童年拥有的最接近于“公主”这个词的东西。说起来大概每个女孩子小时候都曾梦想当个公主,她当然也不例外。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只敢偷偷羡慕别的漂亮女孩子,周笙笙养成了不向父亲开口要衣服的习惯。如果不是袖子和裤脚短太多,如果不是鞋子已然开缝,她可以一直穿着那些泛白的旧衣物。
所以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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