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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回写给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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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情人,这就是情话。

    然而,谁最爱我?是我老公,是峰,是夏,还是默,或是还有别人?我无从知晓。

    有时想,假如当我老了,再不是国色天香,花容月貌,依然在我身边的,就是最爱我的人。

    而我,当然也是最爱他的,尽管我常说,我爱得不够。但谁爱我爱得深,我也爱他爱得狠。

    那时候,她还以为自己永远只爱她的丈夫小虫一个。

    亲爱的,最爱的

    昨天看一本赠刊的一篇文章,《亲爱的,最爱的》,谈到他先生上网,收藏了很多女网友的照片,还标着“亲爱的”,她很生气。可是后来竟释怀了,因为她知道她是先生最爱的,所以她原谅了。

    唉,看到这儿,为那位女同胞有点不值。

    我的情形恰好相反。

    我的先生,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而我,除他是最爱的,竟还有许多亲爱的。

    因为太多优秀的男人爱我。

    峰也是最爱我的人,可是他和另一个女人结婚。我有时很奇怪,男人为什么可以和不是最爱的人结婚?我是绝对不可以的。

    因为,老公虫是我的最爱。

    我一见到他,就决定了要嫁给他,没什么的,这就是缘分。

    而默,是永远等待我的人。自三年前我刚上网时,他就认识我,喜欢我。而我,只因为他比我小,而没有选择他。其实他真的很帅很痴情,直到如今,他还在等着我,等我去爱他。

    而夏,跟他是最近才认识的,却像幂幂中已认识了千年。毕竟我们的心竟是那么近。我们的性格太像。他说爱我,我离婚了就要我,但如果我不离婚,他只好另娶,但他一辈子都会爱我。他叫我“老婆”,因为虫是懒叫的,因为他没这个习惯,而峰,这个称呼留给了她妻子,所以我的夏就叫我“老婆”。而每一次他叫我,我都会心软。

    最爱的,是小虫,亲爱的,竟那么多。小虫,不要生气,我最爱你,你是最幸福的。

    可是,后来却离婚,一切都变了。

    后记:若干年后,再看这篇文章,心中有一丝丝的苦涩,所谓爱情,敌不过时间的变迁,就算我和小虫,曾经多么的相爱,还是会分离,一切是命运的安排,而刘郎,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我们曾互相折磨,他为了我要生要死,我一句说话就可以影响他的工作,刘郎,你,或许就是这生最爱我的人吧?

    刘郎就是大卫,红杏有时,爱称他为刘郎。

    曾经她写过一篇《你爱我什么》,后来她发给大卫看。

    我从来不懂我是什么样的女人,就像我的亲人朋友从来不懂我内心在想什么?我也有时很迷惑的。

    不懂,我热情如火,内心最大的声音却是孤独;不懂,我常同情人,却绝不需要别人的怜悯。

    我不算最漂亮,比不上李嘉欣惊艳,比不上周迅可人;我不算有才气,比不上三毛的神来之笔,比不上席慕蓉的淡淡哀愁。

    只是我有点漂亮,有点才气,却不知道为什么惹来如此多深情的双眸?

    他们爱我,喜欢我的诗,却不知道我宁愿他们喜欢诗后的我。

    我不喜欢我的诗/这是赌气的话儿/皆灌注了全部心血/我怎可以把它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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