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后的这一天,李轶凡再次走到了这个生他却没有能力养活他,不能让他一直依靠的城乡结合部。这里的一切着实不能与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相提并论,那里那么好,那里华美到自己都不愿睁开眼睛。他不爱那里,一点都不,他的心始终在这里。
十四年前一走就没有再回到这里,没有到这里面走走看看,有的只是一人偷偷地在远处眺望着这里或者想起这里时便朝这儿的方向望去。
他没有开他们给配的豪华车,也没有西装革履,而是独自一人悠闲走着,一身的白色休闲服使得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富家公子而像是一位普通、阳光的邻家男孩。他向来都喜欢这样装扮的自己。
脚下踏着的是坚实的地面,这似乎还是十四年前的地面一样。自己曾被人拖着在这地面上翻滚了大概有几百米远;妈妈也曾被人狠狠的推倒在这坚实的地面上。自己记得很清楚,当时妈妈的鲜血染红了那小小的地面。而自己不论多么拼命喊着、挣扎着都无济于事。
上了那辆黑色的丰田车就再也没能回来过,那是自己这一生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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