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的儿子百般爱惜,听其所为,不去读书,只学了些枪棒防身。
有道是慈母多败儿,西门庆本就是个浪荡子,家中又宠爱的紧,自然养成了一副无法无天的性子,整日里与他那些狐朋狗友做些混账事情,不过自己既然借尸还魂,日后自然不会再这般行事。
认清了自己现在的处境,李牧虽然现在吃喝不愁,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李牧静下心来,仔细寻找脑海中关于西门庆有关的记忆,自记忆当中西门庆的,父母,亲友,相邻都还记得分明。
一些平日琐事,零散的记忆碎片,大抵是记不住了,可也无有所碍,要是有人盘问起来,只推倒被打上就可。这可能是是挨打的唯一好处。
念及此处,李牧也想起自己为何被打,仇家又是谁人,那厮不过是街上的泼皮,因为陈家的小娘子,双方起了纷争,那厮趁着西门庆不防备,招呼了几人将西门庆打倒在地,拍了几棍子,倒是便宜了李牧趁虚而入。
大概知晓了现在的情况,李牧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大约是昏迷了很久,与身体之间还无法很好的协调,不过没有什么大碍。轻轻活动下自己的身子,还好!除了头部隐隐做痛之外,身上已经没有了昨夜的不适。
徒行几步,推门而出,时值九月,正是鹰飞之时,抬头去瞧,明媚的阳光直射而来,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污染过的痕迹,往前看去,一个个鳞次节比的院落与楼房,这就是自家日后要生活的时代啊!
如今是北宋大观三年及公元1109年,一代文艺皇帝宋徽宗正在‘雄途大业’之中,缓缓的走向亡国之路。
现时的大宋一片歌舞升平、天下太平的景象,虽然有些小小的毛贼,却是无伤大雅,谁能想到数年之后,群贼并起,四大寇威逼中原,将这原本金絮其外,败絮其中的江山弄更加风雨飘摇,十几年后异族的铁蹄一次次的践踏在中年大地之上,将这大好的锦绣山河撕扯个粉碎。想到此处,李牧心中不由生出一口浊气。靖康之乱的耻辱,是后世每一个热血汉儿的心头之恨,大好的河山,怎么就能破败成了那般摸样。
‘烽火、狼烟、金戈、铁马、鲜血、狼烟、异族、百姓。’
“乱世将至啊。”李牧暗暗感叹着,“这可不是甚么好时代,人命不如狗,即使自己想要安安稳稳的过活,可这身边的世道却是不允许。
虽是气恼,可李牧一时间也无可奈何,只能慢慢谋划,瞧瞧十年后,自己到底能否挽天之倾,闹个不好也做个挟天子以令诸侯?
正处在迷蒙之中,忽有个声音在耳畔响起,软柔清脆煞是好听,“庆哥哥,你……你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