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方面他的身体已经不是个适合打球的年龄了,在达到这个水平也是他的一个极限了,不过对于这个小镇子的教学工作来说,还是足够了,这也是因为那几个每天努力学习篮球的孩子,他才做出这么大的努力。
鲁志的家就在灵卫山附近,离学校也是最近的一个球员,平常自己训练的时候他都是来得最早的那一个,不知道为何,他从接触篮球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运动,即使他的运动天赋并不出色,只是很普通的一名男生,但是在他的身上就能看出那种勤能补拙的光芒,他从初一的下学期开始就成为了这六名队员里面的队长。
出发来到铭州市第三中学,是他们第一次出自己那个属于自己的角落,他们没有来过大的都市,没有见过那么大的球馆,没有见过如此多的篮球同时呆在一个框子里面,没有见过如此盛大的篮球盛典,那些都是属于电视里的情景,现在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而他们也将成为电视里的人物,这让他们感到无比的骄傲,无比的激动。即使那个电视台在他们那里完全收看不到,也足以让他们兴奋。
秦天当然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明天就是和灵卫山中学的比赛。
而他从这几场他们的比赛中看出,灵卫山中学的队员,他们的身上感觉到一股韧性,就像他自己刚刚接触篮球的时候也有过这种韧性,不过到了现在却是渐渐消失了,仿佛当初最初的乐趣现在的一种手段了,打篮球只是自己的一个技能,这个技能有些熟练度,而练习可以提高,除此之外,还有金钱还有荣耀,而不是当初属于自己的那种成就感,那种获得老师赞赏,同学羡慕之后获得的那种乐趣。现在的他们已经过了仅仅凭靠着旁人的赞扬,就会有种满满的动力的时候了。
秦天从他们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当初的自己,只是为了喜欢,单纯的喜欢,可以为了篮球单独待在篮球场上整整一天而不感到疲惫的喜欢。
对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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