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必要条件之一,唐朝当然也不例外,只是,跟后世不一样的是,唐朝时候所收的赋税,并不是同一用钱来结算的,而是钱财,布匹,粮食三者并行。每到收税的时候,各个州县都会将这些赋税收齐之后,扣除必要的开支之外,全部运送到长安城。
其中钱财和布匹都好说,毕竟他们能够长久的保存,是多少就是多少,不会无故折损,可粮食却不一样,先不说粮食的保存条件相当苛刻,就说在这运送途中,各种天灾人祸的事情,往往就会导致这些应该运送到长安城的粮食出现霉变或者缺少。
如此一来,每到收税的时节,都是各地州县分外难过的时候,靠近长安城近的州县还好,那些偏远之地的州县,就跟过鬼门关一样,分外难受,为此,唐初的时候,许多地方官员因为赋税之事,而受到牵连,无奈之下,这些地方官吏就想出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每年在收到赋税之后,将那些粮食变卖成银钱或者布匹,然后在将这些银钱和布匹送到长安城,缴纳赋税,虽然这样一来,会因为粮食多了,而造成粮价大跌,可跟千里迢迢运送粮食到长安城比起来,要好的多,在加上如此做法还能够让地方官吏免于朝廷的责罚,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如此一来,这种模式就变成了固定模式,但是这样一来,又牵扯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长安城身为帝都,缺乏粮食了怎么办,要知道,银钱和布匹再好,可不能当饭吃,没有粮食,人们可是会饿肚子的。
幸好,人们的智慧是无穷的,很快,就有官员想到了,既然朝廷有了银钱和布匹,我们为何不能购买粮食,并且,用朝廷的名义出面,到那些粮食丰富的地方采购,还能够得到更大的好处不是,这就是朝廷为何会每年从江南之地运送大批粮草到长安的原因所在。
司马迁曾经在《史记》中写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此言可谓是至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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