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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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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和尚是个好人。”

    “这和尚不该去救人,这下惹上大麻烦了吧。”

    “那孩子分明就是个短命的,急症谁敢说就一定救得过来。”

    “看来以后看病得去新开的医院才行了,现在好多郎中都还没有官方认证,估计都不敢随便看病了。”

    ……

    “你也知道他得的是急症?你若真有本事,救了他还好,但你没能救得了,你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救他,你自己难道不清楚吗?你既然没能力救他,你既然知道自己没能力救他,你还要勉强救治,那你这就不是在救人了,而是在杀人了。不管这孩子的病,有没有人救得了,对于你来说,你就是在杀人了。

    你不是在救人,你是在杀人!”刘璋说到最后,又强调了一遍。

    “大人这是强为之罪。和尚说了,和尚只有救人之心,从无杀人之意,和尚也并无任何加害手段于他。他不过是因病而去,与和尚何干?若大人是在下,略通医术,当其之时,该当如何?”支谦据理力争。看来这支谦把刘璋当成最后的救命稻草了。

    “你说的没错,你表面看来确实没杀他,但你却剥夺了他被治愈的权利。他本来是有机会被治好的,结果遇到了你,你非得给他治病,结果他死了。所以,这孩子就是你杀的,不管他的病能不能治好,从益凉的律法来看,他就是你杀的。因为,你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给他治病。你不是医生,即便你医术高超,但没有益凉官方的认证,你就不是医生。只要不是医生,你就没有权利没有资格,随便帮人治病,除非你有十足的把握。治好了你没有功劳,治死治坏了,你就得担责任。这就是益凉现在的律法。

    至于你说的,如果是我,我懂医术,遇到此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很简单,我略通医术,那我就只有建议权,我可以建议病人家属采取何种措施较好,听不听则是家属的事情。另外,我若真想帮忙,自然是我比那妇人跑的快,我会抱过孩子,跑去医院,找真正的医生来救治。

    你若是帮助妇人,把孩子尽快送到医院,那你就是在救人,不管最后孩子是生是死,你的行为都是在救人。

    你现在是自己在那里瞎胡治疗,不管那孩子是生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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