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短,有的没的,一窝蜂的朝李桦这儿倒。
好在身为网络作家,平时也要接触些稀奇古怪的信息,不然还真跟不上这位的哥的节奏。
但是,开着开着,李桦的脸色有点不好了。
这都大半个小时了,还没到!
他偷偷看了眼计价器。
尼玛,快三百块大洋了!
出租车的车载导航系统一直开着,李桦瞄了眼,发现距离清华大学,还有老大一段距离。
“兄弟,你这做啥生意的,看起来一点也不差钱啊。”的哥也瞄了眼计价器,眉开眼笑。
我去,你会不会聊天!
我TM是不知道清华有那么远才打的!
不然鬼才打的啊!
但仔细想想,自己《诛仙》的稿费以及一千九百八十万版权费,再过几天就能发下来了,也不差这三、四百了。
“我不是做生意的料,就在家写写小说。”李桦说道。
“呦,网络作家?”的哥忽然激动的说道,“兄弟,知道嘛,我兴趣不多,看小说绝对是排第一,就说那《诛仙》、《盗墓笔记》,我是天天追看,写得太好看了真是!兄弟你认识那木华嘛?这两本小说可都是他写的,天才啊!”
李桦心中那点闷气一下就没了!
啊哈,出门打的,司机竟然还是自己的书迷?
这事也就梦里想想了,没想到竟然会在现实发生。
李桦那个激动呀,头不由抬得更高了。
“木华啊,我见过他,嘶,那人才华确实很棒,但你要明白,对于木华来说,他的才华只能排第二!”李桦煞有其事的说道。
“哦?那第一是什么?”的哥激动得问道。
“外貌!容颜!气质!他是我见过世界上最帅、最性感、最man、最风华绝代、最和善可亲、最温柔善良的人!!!”李桦脸色仿佛朝圣,语气真挚,让任何人都无法怀疑他说得是假话。
的哥一开始还挺激动,但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对劲了:“哎,兄弟?有你这么夸人的嘛?就算我是他书迷,听着都渗着慌。”
李桦一听,不乐意了,你还渗着慌?
艹,你一看就不是真爱粉!
你顶多就是路人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