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秦歌道:“我可没法答应,要看看队伍里其他人的意见。”
“那是,现在是民主社会嘛!”
车停下阴处,人都下来了。
沈浩东张西望:“哥,有辣条吗?”
“不卫生。”
“都什么时候了,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哦。如果你拉肚子,我会打开车门把你抛下去的。”
“……”
“小帅哥真可爱,”扎着马尾的女人笑着走到秦歌身边:“既然就要相依为命了,我们是不是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习娜,秦歌的女朋友,末日前是个普通的翻译,现在倒霉了,根本没人需要翻译。”
另一个拿枪的男人言简意赅:“王武,少爷的保镖。”
少爷?
秦歌苦笑:“秦歌,开了个射击俱乐部,家里有点背景,不过现在难说,末日前我没联系上父母,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李和光,退伍兵,之前在当小区保安。”
“沈沐,大一学生,这是我亲弟弟,沈浩,刚高考完。”
习娜下意识问:“多少分?”
沈浩把头搁在哥哥肩上,作崩溃状:“姐,我叫你姐好吗,都什么时候了还关心高考成绩――”
众人不由得笑了起来。
夏雨举手:“我看到你们有两辆车,我的意思是,能带上我吗?”习娜的出现显然给了她很大的安全感,她的神情看起来要比之前迫切得多。
秦歌征求意见:“你们觉得呢?”
“等等!”沈沐快步走到窗边:“有人来了……很多人。”
李和光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
即使他自己也只有二十三岁,但在社会上历练了几年,他自认为比沈沐沈浩两兄弟要大得多,当仁不让地负有照顾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于是招呼两个孩子去停车场,暂时远离那可以窥见街道的院墙。
彼时,沈浩刚刚对着他的裤衩摆完pose,沈沐则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某具被干掉的丧尸尸体――好吧,这个说法有点诡异,丧尸已经是死了,还能再死一次?算了,也找不到什么更恰当的说法了。
总不能说超度吧。
z市是个小地方,市级县,骑上自行车不到一小时能围城逛一圈,街道也不怎么宽广,若非前几年汽车价格大幅度下降,沈父也绝不会买了这辆大众的。
除了逢年过节、偶尔去不远的地方旅游,这车基本起不到装逼的作用,还给家里添上了保养的开销,好在沈母在的医院涨了工资,也算是收支平衡。――这涨工资和车辆陡增很有关系,看骨伤科医生收红包收到手软大伙就懂了,撞断手脚的不要太多。
这就是虚荣心啊。
待车开上路,沈沐看见路况的时候,不由扶额。
很难说这是好是坏,汽车起码是人们有了外层防御,不会直接被丧尸触碰,但这样一来路上难免会堵,堵住了岂不是个绝好的靶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n年复n年。
在华国最大的论坛上,没人会有自己发的帖子成为最热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最热的帖子,自始至终只有一个:
“当年和我男神手牵手走出s市的,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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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啦=3=
小天使们有缘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