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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养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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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得女子明艳而妩媚。

    *****

    仙花镇,正如其名,仙花镇位于墒水的源头,长云山脉脚下,是离云练崖最近的歇脚点。

    云练峰高绝挺立,直入云霄;一年四季,水流不断从一侧云练崖直泻而下,形成如云练霞匹般的瀑布,瀑布下的石潭水漫而出,汇入墒水,洋洋流向楚南。

    这种瀑布并不稀罕,在长云山脉,也有不下七八处更是宏伟壮观。云练崖出名的并非瀑布,而是崖壁上攀生的百凌花。云练峰下几户猎户药客组成的小村庄也慢慢发展为一个小镇子,以百凌花为名,取名为仙花镇。

    一进入仙花镇,就会见到一块人高石碑,刻有那首有关百凌花的诗:

    千丈红尘金花开,

    云涌风起散复来。

    一朝花谢香尽日,

    万里墒水染赤颜。

    李越站在石碑前面,欣赏这首脍炙人口的诗歌,想到自己与这个世界最初的联系几乎起始于这首诗,没想到真的有朝一日会来到诗中描绘之地,一饱眼福。

    离百凌花会还有几日,仙花镇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满街的行人穿绫罗绸缎,带珠玉宝石,动则呼奴唤婢,停则香车裘帐。李越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代的人真是富庶,梅州五国的巨富商贾恐怕都集中到小小的仙花镇了。难怪李长青夫妇对百凌花蜜不太了解,原来还没富裕到那个档次。

    五日后的百凌花蜜拍卖会恐怕才是这些巨富的正真目标。

    “嗨,越小哥!找到你了!”

    李越回头一看,居然是孙志仁、田树林、赵君、李向志四人。孙志仁红光满面,踌躇满志,其他几人也不再面有慼色。到了仙花镇,李越就和孙志仁几人分开了,他们逐花人有自己的歇脚地,李越便自己找了一间小店落脚。

    “越小哥,我们明日就前往云练峰等待百凌花盛放,今日想做东,请你们吃顿饭,以表一路照顾之情,越小哥的相助之宜。”孙志仁说道。

    听说是这个事情,李越欣然前往。

    三日前,李越几人收拾包裹,准备前往仙花镇。李越感到自家包裹中有活物蠕动,打开一看,李越头皮发麻,吓得尖叫。

    其他人立即凑上前来,只见李越包裹里面一条小儿臂粗,筷子长,两头尖尖,中间肥胖的青白色肉虫蠕动。那肉虫一头扎入一个小小的指甲盖大小的琉璃瓶中,拼命挣扎,也不知道那么大的一个家伙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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