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五七章 大文豪,珍珠初倾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

    咳咳,不是童颜,但是……额,略邪恶了。

    “我的家乡啊,不是在天上,不过那里,肉管够,饭吃饱,像鸟儿一样能够上天,像鱼儿一样能够下海,一个念头,能够遨游天地(上网)一个晚上,能够摧城拔寨(游戏)有地沟油,有苏丹红,有拆迁,有强权,有争斗,以前啊,我觉得我的家乡其实挺恶心的,我巴不得早一点离开那个鬼地方,我早就是受够了,不过现在,我却无比想念那个故乡,我以为对于自己的故乡没有任何的感情,但是现在想起来,我才是真的错了,生我养我的地方啊,就算是有再多再多的不好,那里,也永远是我的家。”

    也不知道为什么,说着说着,我就有了许多的感慨,以前没有心思去想的很多东西,一下子就有了许多的明悟。

    只有离开了,才知道珍惜。

    这句话,我算是真的明白了。

    我的确是个屌丝,但是能够回到故乡的怀抱之中,于我而言,才是莫大的兴奋和奖励啊。

    捏紧了拳头,任重而道远,放弃,还远远不是时候。

    “大人,你怎么哭了?”

    珍珠的话让我突然惊醒了过来,不由得有些赧然,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多愁善感起来了,真是见了鬼了。

    “为什么我的眼中饱含泪水,因为我爱故乡爱得深沉。”

    我看着珍珠,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记忆之中有所偏差,不伦不类的,但是对于珍珠来说,哪里听到过这么装逼的话,一时间,都有些痴了。

    正好,当晚,皓月当空,我抬头看着天空,不由得开口缓缓吟唱起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

    这首词,在华夏,自然是耳熟能详,人人都会,要是在外面,装逼吟唱,肯定被别人视为都比,典型的装逼失败的列子。

    但是在这里,明显的而不一样。

    说白了,我眼前的一群人,都是文盲啊,老子三流野鸡大学毕业,在这里,那也是吊炸天的文学天才不是?

    虽然这首词许多东西珍珠并不理解,明白不了,很多典故我自己都不是很了解,但是现在我情绪所致,感情真挚,而且这首词的传唱度相当高,我的破锣嗓子唱出来也是具有几分韵味,珍珠一听,竟然在瞬间被打动了的样子,痴然起来。

    一开始我只是小声吟唱,猞猁部族的人各自调笑,豪迈异常,但是到了后面,这些人,都是安静了下来,纷纷靠拢过来,仔细倾听着我的吟唱。

    一时间原本喧闹无比的部族营地,变得异常的安静下来。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等我唱完了最后一句,重复了两遍之后,全场震撼。

    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