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517章 放鞭炮的催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有八十石。”

    “一个长工四石,十个长工四十石,我们还有四十石。”

    “虽然灾年,看起来相当惨。”

    “但丰年,会有二百八十石,会相当不错。”

    夫妻俩商量着,可以试试。

    于是到官府购买田地,买了一百亩抛荒的商田。

    商田是十抽五,灾年根本干不了。

    随后跟着官吏去买耕牛,也是商人卖给官府的。

    杀牛要申请,也不好私下贩卖,只有卖给官府最省心,需要的时候再买回来。

    饲料,都是官府负责。

    在这个抛荒的年头,官府就多了一堆牛,可以说头都大了。

    山崎挑了又挑,还是决定放弃。

    不是没好牛,是规矩太多,拖回家相当于多了个祖宗。

    不如多雇人了,人便宜,累死也就是银子的事。

    把十个长工,变成十户佃户。

    佃户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连田都没了的倒霉蛋。

    官府也有一堆,都是登记过了,还没找到活儿的。

    主要原因,仍然是商人抛荒,佃户自然也没活儿了。

    山崎挑了十户有壮丁的,写文书。

    一户负责十亩地,一亩收粮按二石算,一户二十石。

    理论上,一年两季,每季收成中,拿出六石粮交田赋。

    剩下收成对半分,包括稻杆。

    若遇灾年而朝廷不免税,则拿出十二石交税,多出的六石先由主家扣。

    实际上,冬春季收获以后,扣下十二石粮准备交税,剩下的八石由佃户先取用。

    若全年无事,秋后算账,补上欠主家的。

    若有事,以佃户口粮为先,若有多的再平分。

    比如佃户一家四口,两月消耗一石粮,半年三石粮,仓库里还有五石。

    全年无事,秋后收粮二十石,佃户分粮十石,再从仓库中拿走一石粮。

    若有灾,秋后颗粒无收,佃户从仓库中拿三石粮。

    仓库还有两石粮,双方平分,再各得一石。

    而这样的条件相当好了,所以佃户整明白以后,也就签了文书。

    佃户有房有农具,山崎找爷爷借了一批粮,作为佃户口粮。

    再租一批骡马来耕种,也就带着十户佃户四十多人开工了。

    ……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