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十里亭,山间公路,这是一条尚在建设中的环城大道,这里是飙车一族最喜欢来的地方。
每到夜晚,这条蜿蜒道路上面总是排满了好车,那些钱多、精力过剩的青年每晚会在这里下注,然后呼啸的引擎声就会响彻整片山际。
这个地方是令狐蕊介绍过来的。这小姑娘很清楚城里的刺激玩意儿,她曾经是这里的常客。
不过今天她没有过来,孙大圣开着一辆拉风的兰博基尼行驶在了车流里面,当这辆新款豪车缓缓从人流之中驶过的时候,那些纹着身、染着头发的青年顿时围着这辆车尖声鬼叫。
孙大圣此时的打扮也十分之潮――他的鼻孔上面卡着一只金属环,脸上画了一个刺青,红色的大褂咧开了胸口,露出来的肌肉上面印着一只狼头。
最要命的是,孙大圣的口红一直抹到了腮帮子上面。
孙大圣有些恼火,他更觉得莫名其妙:
这就是潮吗?现代社会的时尚就是装鬼?科技是进步了,这些青年人却都病了吧?
但这妆是令狐蕊帮他画的,令狐蕊说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融入到那群人里面.
“还有啊,你最好时不时颠一颠脑袋,然后用力抽抽鼻子,就像是刚吸了粉一样。这样你就更时髦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令狐蕊已经笑得软倒在了地上,于是孙大圣一个堂堂的威武男儿就变成了现在这个鬼样子。
但别说,当孙大圣看到周围都是一群“妖魔鬼怪”的时候,他就真的坦然了,并且很快就有一个小头目一样的人凑了上来。
这小头目一直在颠着脑袋。
“嗨兄弟,来玩啊?”
脑袋颠啊、颠啊……
“是啊,听说这里热闹,所以过来看看!”
孙大圣跟着脑袋一抽一抽,“当”,幅度过大,额头撞在了窗玻璃上。
“下注还是参赛,看你这车不错啊,有点眼熟,三环小豹妹的吧?”
“嗖”,小头目吸了一口,一搭流出来的鼻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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