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从马上掉了下来。
等骑兵冲过佣兵们的阵型,到达城卫军的前面时停下来时,陈贤颂知道,要想逃跑,这是最关键的时刻了。骑兵冲锋后,要想转头,必须得转向,如果是在大战场上,会有足够的空间给他们进行机动回转,可问题这是在街道上……骑兵们要想再一次反向冲锋,必须得先停下来,然后让命令战马转向,再重整队形,最后才能再一次冲锋,而冲锋又需要加速,这些都是需要时间来完成。
所以说,骑兵并不适合在巷战。如果陈贤颂现在手上有二十人以上的兵力,他甚至敢指挥这点人把对方四十九人吃掉,就算吃不掉,也能打乱对方的阵型,让它们没办法冲锋。
可惜,他现在没有人可以指挥。
“你们出来,跟我一起跑,能不能活下去,就看现在了。”陈贤颂从马车底下滚出来,站起身,发现愿意跟着自己出来的,只有那个干瘦的少女,他心中突了一下,蹲下身子往车底一看,发现其它女奴全在抖,刚才骑兵一面倒的屠杀已经吓坏了她们,本来就生性懦弱的她们甚至已经不敢走动了。
“混蛋!”陈贤颂重重地敲了一下马车车板,对着少女说道:“她们不走,我们走,否则连我们也得死掉。”
陈贤颂转身就往路边跑,道路旁有很多一人多宽的小巷,只要躲进去,骑兵进不来,事情就好办多了。少女紧紧地跟在身后。他还没有跑几步,就发现身后多了几道脚步声,他回头一看,发现身后除了那个奴隶少女,还有杰德拉,莫利,缪拉,还有其它三名佣兵。
陈贤颂没理那么多,他朝着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小巷入口狂奔。
此时四十九名骑兵已经重整好了阵型,正要起步冲锋,领头的小队长看着陈贤颂身着华丽的盔甲冲进了小巷中,冷哼了一声:“挺聪明的嘛!所有人下马搜索敌人,尽量活捉,如果敌人反抗强度过大,可以就地击杀。”然后他对着身后的城卫军喊道:“你们派些人手来协助我们。事后我会向胡索大人禀报此事,给你们奖赏。”
城卫军哄然答应,分出一小队人与下了马的骑兵队合流。
冲进小巷后,陈贤颂不跑了,改为快步走。逃命时,如果身后没有人贴身追赶,那么狂奔是一种愚蠢的行为,那样子会大量是消耗体力,有经验的追踪者,只要保持一定速度追赶,不用多久就能追上那些已经跑得气喘吁吁,没有力气反抗的猎物。
这时候应该用最节省体力的方式行动,快步走是最好的选择。莫利赶了上来,他走在陈贤颂的身边。突然出声说道:“你很聪明,居然懂得用这种办法规避骑兵攻击,以前是有人教过你吗?”
“突然间想到的。”陈贤颂瞟了一眼身边的莫利,没好气地问道:“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惹上了贵族,居然还派了骑兵来对付你们,还把我们牵连在内。要不是我有点急智,刚才就死在那里了。”
莫利没有说话,只是面色一脸。杰德拉这时候也追了上来,他喘着气说道:“阁下,刚才我们发生了点意外……你这身盔甲是怎么回事。”
所以说商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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