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照宫,元歌盖着鸾凤喜帕,静静的坐在床沿。透着盖头瞧着熟悉的地方,心里面还是紧张。从八岁到十一岁,她都是和泽哥哥同寝,可如今不一样了啊。
他们已经是夫妻,得、得行周公礼了。
越永泽身为太子,哪有那不长眼的,敢上前灌酒的。前来敬酒的,能举杯沾一沾,那都是给了天大的面子。酒过三轮,他便抛下一众宾客,换下了沾染了酒气的衣物,来到了寝宫里。
一把小小的金秤,掀起了鸾凤喜帕。
俩人四目相对,周围的一切都远去,仿佛天地间只有他们,眼中只看的见彼此。
元歌被那灼热的目光,看的脸上都发了烫,她终于受不住的垂下了眼。
合卺礼后,越永泽将人都打发了出去,屋子里便只剩他们俩人了。
越永泽亲手摘下那顶太子妃鸾冠,揉着元歌的肩膀,柔声道:“这一身可沉的很,快换下来轻快些。”
虽已经离宫三年多,但是这几年里,俩人也是常常见面的。此时元歌一点也不觉得生疏,她不高兴的斜了一眼过去。
“你将人都遣出去了,我这一身的行头,自己可换不了。”
越永泽轻笑:“我帮你啊,从前我可没少帮你。”那几年里,虽然没有亲手替她洗浴,可是换衣拿衣,这些事他可没有少做。
现在同以前可不一样!
元歌羞的不行,但是最后还是在他的帮忙下,将一身沉得的太子妃吉服给换了下来。然后便一起,坐到了膳桌前。
上面已经换上了热食,而不是先前摆的那些看着好看,却没一点热呼气的冷碟。
已经等了这么久,越永泽反而很有耐心,哄着她吃了些东西,还有心情拉着她,看一些专门为她准备的惊喜。南疆提早贡上来的孔雀裘,他为她绘制的画像,还有一只小葵花凤头鹦鹉。
“福乐儿好,福乐儿好。”
只一眼,元歌就喜欢上了,那只看着就机灵的鹦鹉。她靠过去,听着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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