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打地鼠!
一边是如同地鼠般窜出的好奇心,一边是李想挥锤狠砸的按捺下好奇心!
李想正在心底进行完“打地鼠”的游戏,忽然,那双舞动在笔记本上的手再次吸引了他注意。
要非说这双手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速度,“不很快”的速度!
好吧!李想承认不很快这个词用的很违心,他被丁航他们看重就是因为有双灵活的手,他不想用自己长处去评论别人,哪怕是在心底!可是,这双看起来并不笨拙的说,怎么速度可以慢到如此地步?
对于战域这样讲究操作的游戏,虽说手速不能决定一切,可多少也得靠些谱。专业选手手速一般都是二百上下,高一些的可以达到二百四五,业余玩家,只要不是从未接触过电脑的,手速一般都在一百左右,能达到一百五,就算玩家中的高手了,至于低于八十的直接被赋予光荣的称号――“手残”。
李想借着网吧内的灯光仔细打量此人,不知多久没有打理而几缕、几缕沾在一起的头发,脸上的胡茬更是让人看不出他的真实年龄,掉色的t恤搭配着破旧的牛仔短裤,翘着二郎腿兀自抖动,脚上的人字拖就在空中飘摇,仿佛随时都会落地却又险险的挂在脚趾上,看的让人揪心。
“漂亮!”忽然的喝彩声将李想惊醒。
台式机的屏幕变成灰白色,显示着角色已经败亡。
赢了?这个邋遢的家伙,凭借顶天六十多的amp赢了?
李想不由得想起之前丁航说的话,不由得感叹:街边这样的地方,看来真是没什么高手。
可现在转身走,若大的超市,与其费劲找滢滢他们,还不如就在这里随便看看消磨时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想却是越看越心惊。二十来分钟,不下十人,每个人至少都有普通业余选手的水平,竟然没有一个可以在这个邋遢又“手残”的家伙手里拿下一局。
此时,再次败亡的人起身,李想看了看左右,上前说道:“我能玩么?”
“新来的?”邋遢男抬头看了看李想说道。
这是李想第一听到这家伙开口,之前每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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