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金枝坏笑着朝他眨了眨眼睛,两人一拍即合,即刻站起身朝踏雪围了过去。
“踏雪……”
“晋…晋王殿下,程小姐,有…有事吗?”
踏雪性子本就胆小,此刻望着高勋和程金枝一脸殷勤过头的邪恶表情,只觉浑身一哆嗦,很快就屈服在两面夹击的阴影之下。
……………
因为在王府憋得太久,程金枝一踏上街市就被人潮拥挤的热闹氛围所感染,左看看,右瞧瞧,拿起这个又放下那个,光是在胭脂铺里就挑了好一会儿的胭脂。
为了掩人耳目,程金枝在出门前特意乔装改扮成了男人,因此惹得铺子里的掌柜一直用一种十分怪异的眼神打量着她,只觉眼前这位顾客虽然唇红齿白,但毕竟着了一身男儿装,怎么会对女儿家用的胭脂如此感兴趣?
“掌柜的,这盒胭脂多少钱啊,还有别的色嘛?”
“呃...这位公子是准备送人的吧?”
“送人干什么?当然是自己用啊。”
程金枝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让掌柜的笑容登时僵在嘴角,要不是高勋及时出面将她拖走,这位掌柜恐要歇业三天,在家里好好思考一下人生了。
“金枝,你现在不是女人是男人,那些什么胭脂铺啊簪子铺啊你就别看了。”
踏雪见状也忙接口道:“就是啊程小姐,你没看见刚才那个掌柜看你的眼神,一听到要买胭脂的是你,吓得胡子都要掉下来了。”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男人就不能用胭脂吗?擦一点呀气色好。”
程金枝回头调戏般拍了拍高珩嫩白的脸蛋,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你说气色好,那就气色好。”
高勋些不好意思地伸手摸着被程金枝拍过的侧脸,脸上隐隐升起一层幸福之感。
待昼市休业之后,夜市方才启幕。三人一路看着热闹吃着东西,又四处闲逛了一会儿,临近傍晚时分,才走到南门大街。
彼时,街面上已是华灯初上,人潮涌动。程金枝虽从小就生在天子脚下,也算看惯了京城这阡陌纵横的繁华,可在大晚上上街还是头一回。因此这“销金小伞揭高标,江藕青梅满担挑”的夜市,对她来说也是件十分新鲜之事。
“那里有糖葫芦,看看去!”
“诶,那儿还有卖臭豆腐呢,走走走!”
“那个圆鼓鼓的东西是什么呀?怎么从来没见过?”
程金枝和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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