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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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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管理学专业大三的学生,她的辅导员不是别人,正是和时诺一个办公室的于老师。

    李丽雅长得很漂亮,是公认的院花,多才多艺,性格开朗,人缘不错,平时跟导员关系也不错,时诺对她有些印象,记得她是个爱笑的女孩儿。

    这样花儿一样的女孩儿,却坠楼身亡。

    例行公事,时诺作为目击证人之一,被警.察问话做了笔录,她刚做完笔录出来,就遇到了匆匆赶来的于老师。

    于老师显然不相信李丽雅的死,抓着时诺不放手,浑身微颤,声音都在发抖:“真的是李丽雅?”

    时诺看着快要哭出来的于老师,点了点头。

    她的点头,击碎了于老师最后一丝侥幸,她顿时就嚎啕大哭起来。

    时诺扶着她,心思却飘到了别处。

    当时,李丽雅坠楼的时候,她紧张不已,不自觉的贴近玻璃,向外张望去,身体本能的想要去拉掉下去的那个女孩儿。在那坠楼的短短几秒钟,她看见,活动中心楼顶围墙上,有一只手,是一个女孩子的手,带着一串手链,紫檀佛珠的手链。只露出一瞬间,那只手很快便缩了回去。

    时诺可以肯定,她绝对没眼花,她的的确确看见了一只手。可能是当时三楼小餐馆装饰灯的原因,明亮的灯光把那只突兀出现的手,照的十分明显。

    可是,时诺并没有敢跟警.察说起这些,因为当时她看见的那只手,存在着古怪。

    对,是古怪。

    当时,那只手是越过了活动中心楼上的围墙,朝下伸出来的。

    可是,装饰灯明亮的照射的活动中心的楼顶上,可见范围内并没有人影。围墙不矮,有半人多高,加上那只手伸出来的长度,如果可见范围内并没有人影,那么犯人将有一条很长很长的手臂,至少要比正常男人的手臂长出一倍才能办得到。

    没有人的楼顶平台,比男人的手还要长出一倍的手臂,这些连自己都觉得天马行空,说出来谁信呀,警.察可是不会无凭无据就相信的。

    事情很快有了结果,李丽雅的死,判定为他杀。

    原因一,李丽雅没有自杀动机,她跟朋友告别时,还说要帮室友带晚饭。

    原因二,有目击证人,看见李丽雅从楼上掉下去时,有一只带着紫檀佛珠的手链的手,虽然一眨眼就没了,但目击者声称自己绝对看见过。

    时诺没学过刑侦,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调查的,这些都是从于老师那里听来的。

    于老师很喜欢李丽雅,觉得她是个非常优秀的孩子,将来定然是前途无量的。她跟时诺说这件事时,问时诺:“诺诺,我记得你带的学生中,有一个是旅游管理专业的,跟李丽雅是混寝的,住一个寝室,叫程珊珊对吧?”

    时诺点头,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不怎么爱说话,挺木讷的一个小姑娘。

    于老师问时诺:“你还记不记得,她手腕上,总是带着一串紫檀佛珠,听说是她妈妈上庙里给她求得,开过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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